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集市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1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1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集市管理


    市场建设  30年代,泰城、大汶口的市场设有固定货棚、货摊。其他集市固定
摊贩均有布棚、货床,一般行业有场地。解放初期,泰城多数小商贩无固定经营场
地。
    建国后,泰城除设有固定门市外,凡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均在指定地点进行
交易。确定洼子街和下河桥以南十二连桥以北为农贸市场,场内划分粮食、青菜、
家禽、鲜蛋、百货、木料等市口。1963年,在48个集市的粮食交易市场配备磅秤24
台、手秤17杆。其后,又在泰城、大汶口、山口等大集市设立标准尺、标准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注重市场建设。1980年,在泰城文化西路、顺河北路、
洼子街市场建立固定货棚2500米、货台1500米。1981年建成岱北市场,面积4500平
方米;北顺河市场因选点不当,建成后无人问津,被迫拆除,损失7万元。1983年,
新建、扩建岱北、文化西路、东关、新市场等大小市场13个,内设固定摊位8900个。
    1984年,建设玻璃钢瓦棚783米(其中泰城批发服务部市场523米、祝阳260米),
水泥服务台780米(其中夏张500米、北集坡120米、邱家店30米、满庄130米),峪
扩建市场长1000余米、宽20米,搬迁农民45户。
    市场管理  清末至1945年前,集市管理除税收由牙纪承包外,其他有关分行划
市、场地设置等问题均由地方基层行政组织负责。
    1943年抗日民主政府工商部门开始对辖区集市进行管理,主要是对敌占区实行
经济封锁,防止粮、棉、油等重要物资资敌。
    建国初期,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个体经济在集市贸易中占重要地位,粮、油、
畜、菜等农副产品主要通过集市进行交换。市场管理的原则是促进生产,繁荣经济,
城乡互助,内外交流。
    1953年下半年起,市场管理采取紧缩、限制、关闭等措施,时紧时松,多次反
复。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关闭粮油市场,由国家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出现粮油倒
流,养猪量下降的状况。1954年4月,经泰安专署批准,在九区试办粮食市场,其
后推广到各大集市。1956年,随着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集市贸易纳入以
国家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市场体系。1958年“大跃进”,正当的集市贸易被取缔。
至1961年期间,物资紧缺,物价暴涨,小麦每公斤由2元涨至6元,地瓜干每公斤由
1元涨至4元,一个煎饼5~8角,蔬菜高出牌价5~10倍。
    1961年,开展以整顿集市、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倒把为内容的市场管理。对战
备战略物资和重要农副产品优先管好,压缩集市贸易;对粮、棉(土纺、土织)、油
(油料、油脂)、烟、麻、耕畜、仔猪、化肥、建筑器材、有色金属等物资严加管理,
控制集市贸易额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1964年“四清”运动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将肉、蛋卖给国家
还是卖到自由市场上,是“关系两条路线斗争的大问题”,对上市物资严加控制,
农民不敢上市经营自产的肉、蛋、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集市贸易被诬为“资本主义尾巴”而受到批判,并加
以封锁。撤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归口管理,到处设立关卡,采取撵、管、训、
查、扣、罚等管理方法。农民在市场上调剂余缺、互通有无的粮食(口粮和自留地
小杂粮),一经发现即被没收拍卖。家庭副业产品很少上市。农村粮、棉、油及农
副产品不准进城买卖,市场越管越死。与此同时,集市以外的投机倒把活动却盛行
一时。1970年10月根据国务院指示,建立健全工商管理机构。但在“左”倾错误影
响下,工商管理部门被当作无产阶级在经济领域里的专政工具,对集市管理实行“
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政策,出现限制过严、管理过死、打击过宽的现象,损害
了群众利益,商品流通渠道不畅,给城乡人民带来极大不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集市贸易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
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要求实现“四好”(管理好、宣传好、卫生好、秩序好)和
“三化”(制度化、规格化、经常化),上市人数和商品显著增加,贸易规模扩大,
购销两旺,价格回落。1979年集市成交额214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2.9%,
比1978年上升138.7%。1980年,集市成交额3422.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6
.7%。1981年,集市贸易进一步发展,成交额比上年又上升12.6%。
    1982年后,集市不断扩大,赶集时间延长,上市品种由300多种增至500多种,
集市成交额494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53%。
    1983年,贯彻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发展集市,增加集期。同时,
加强市场管理,治理脏、乱、差,上市商品实行分行划市分片经营,不得在场外成
交,并规定:①不准以各种证券换取商品,严禁倒卖各种票证。②没有县级以上医
药卫生和工商管理机关的证明,不准在集市上行医、出售药品。③严禁出售伪劣商
品,以次顶好、以假充真、少秤短尺、掺杂使假、欺骗群众。④严禁在集市上赌博、
测字、算命等迷信活动。⑤严禁伤风败俗、野蛮恐怖、摧残身心健康的卖艺活动。
⑥严禁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是年,集市交易额5797万元,占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的18.46%。1984年集市贸易额继续上升,达6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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