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泰安市郊区人事局成立,为一级行政单位,列为区政府工作部门。6月,成立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人事局股级事业单位。是年,全区党政群机关共有干部4961人,其中行政人员595人,企事业人员4366人;大专以上学历269人,占5.42%;1988年5月,区政府成立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是年,根据中共泰安市郊区委员会《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岗位责任制年终考核评比的意见》,设立岗位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二级行政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1991年12月,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整建制由区科委移交至区人事局管理。1994年5月,设立区人才市场,隶属于区人事局。11月,设立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隶属于区人事局,与区人才市场合署办公。
1996年6月起,泰安市郊区分三批开始进行区、乡、镇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1997年3月,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成立,人事部门主管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教育部门主管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6月,设立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隶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997年,首次招考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10人。2002年4月,干部科更名为公务员管理科。全区机构改革后,区直党政群行政(含人大、政协、政法等)机构共36个,乡(镇、街道)党政机构由7个减少为4个,事业单位由每个乡镇平均17个减少为5个。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完全推向市场,实行毕业生自主就业,2003年3月,职称改革办公室更名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更名为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5月,区人事局设立考核奖惩科、教育培训中心。8月,区人事考试中心成立。2004年3月,工资福利处与干审科合并,成立区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9月,设立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2005年4月,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行低职高配,局长为副科级干部,隶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2007年7月起,凡进入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在试用期内一律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2010年4月,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成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全区党政群机关共有干部12335人,其中行政人员1053人,企事业人员1.13万人;大专以上学历9493人,占76.9%。
第一节 干部管理
录用 1985年,区法院、检察院、税务、金融系统择优录用干部52人。其他部门吸收录用干部2人。1992年6月,区直机关和乡镇吸收录用干部12人。10月,吸收录用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人1人、优秀农民企业家3人为干部。1993年,录用干部6人。1993—1994年,区政法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94人,其中1994年录用干部88人。1995年1月,区法院录用工作人员17人,区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15人。全区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录用干部人数激增。是年,全区吸收录用干部11人。1996年11月,采取“一推双考”的办法为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招考工作人员30人,其中区公安局16人、区检察院7人、区法院5人、区司法局2人。1997年,组织开展首次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录用国家公务员8人,机关工作者2人。1998年,教育系统录用电大毕业生48人。2002年3月,药品监督局岱岳区分局录用干部8人,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6人。2005年,全区录用干部20人,其中旅游局3人,安监系统17人。2006年,全区录用基层干部117人,其中教育系统录用77人。2007年,全区录用干部112人。其中,区直录用8人,基层录用20人,教育系统录用57人,卫生系统录用27人。2008年,全区录用干部32人。2009年,全区录用干部45人。其中,区直录用11人,基层录用34人。2010年,全区录用干部161人,其中支教人员140人。2011年,全区录用干部106人。其中,区直录用16人,教育系统录用90人(基层80人、区直10人)。2012年,全区录用干部122人。其中,区直录用17人,教育系统录用105人(基层92人、区直13人)。2013年,全区录用干部137人。其中,区直录用25人,教育系统录用112人(基层96人、区直14人、教育工作者2人)。
1985—2013年岱岳区(郊区)录用干部情况表
表23-1-1 单位:人
┌────────┬────────┬────────┬────────┬────────┬───────┐
│年份 │人数 │年份 │人数 │年份 │人数 │
├────────┼────────┼────────┼────────┼────────┼───────┤
│1985 │54 │1995 │43 │2005 │20 │
├────────┼────────┼────────┼────────┼────────┼───────┤
│1986 │3 │1996 │30 │2006 │117 │
├────────┼────────┼────────┼────────┼────────┼───────┤
│1987 │2 │1997 │10 │2007 │112 │
├────────┼────────┼────────┼────────┼────────┼───────┤
│1988 │4 │1998 │48 │2008 │32 │
├────────┼────────┼────────┼────────┼────────┼───────┤
│1989 │6 │1999 │14 │2009 │45 │
├────────┼────────┼────────┼────────┼────────┼───────┤
│1990 │2 │2000 │13 │2010 │161 │
├────────┼────────┼────────┼────────┼────────┼───────┤
│1991 │4 │2001 │8 │2011 │106 │
├────────┼────────┼────────┼────────┼────────┼───────┤
│1992 │16 │2002 │14 │2012 │122 │
├────────┼────────┼────────┼────────┼────────┼───────┤
│1993 │6 │2003 │13 │2013 │137 │
├────────┼────────┼────────┼────────┼────────┼───────┤
│1994 │88 │2004 │20 │ │ │
└────────┴────────┴────────┴────────┴────────┴───────┘
调配 1985—1990年,干部调配工作主要为大中型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生产第一线提供干部保证;严格掌握进出平衡,理顺干部流向,疏通干部流动渠道;注重解决干部夫妻分居,解除干部后顾之忧。至1990年年末,全区调整调配各类干部986人,其中区外调入246人,调出273人,区内调整467人。1991年,根据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全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工作。是年,全区调整调配各类干部274人。其中,区外调入55人,调出63人,区内调整156人。1992—2006年,全区调整调配各类干部2399人。其中,区内调整872人、调出907人,区外调入620人;高级职称69人 、中级职称230人。2007—2013年,全区调整调配各类干部2404人。其中,区内调整976人、调出879人,区外调入549人;高级职称74人 、中级职称263人。
任免 1985年起,区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科办员职务的任免工作和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及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2003年,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科股级职务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科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由部门将拟任中层干部人员申请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任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和座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并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行文批复。2010年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始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2003—2013年岱岳区干部任免情况表
表23-1-2 单位:人次
┌─────┬──────┬──────┬───────┬─────┬──────┬──────┬───────┐
│年?份 │中层任免 │政府任免 │提报人大任免 │年?份 │中层任免 │政府任免 │提报人大任免 │
├─────┼──────┼──────┼───────┼─────┼──────┼──────┼───────┤
│2003 │213 │110 │27 │2009 │221 │94 │9 │
├─────┼──────┼──────┼───────┼─────┼──────┼──────┼───────┤
│2004 │287 │133 │10 │2010 │206 │149 │2 │
├─────┼──────┼──────┼───────┼─────┼──────┼──────┼───────┤
│2005 │253 │101 │2 │2011 │220 │75 │13 │
├─────┼──────┼──────┼───────┼─────┼──────┼──────┼───────┤
│2006 │266 │89 │6 │2012 │183 │159 │28 │
├─────┼──────┼──────┼───────┼─────┼──────┼──────┼───────┤
│2007 │278 │222 │3 │2013 │163 │231 │5 │
├─────┼──────┼──────┼───────┼─────┼──────┼──────┼───────┤
│2008 │275 │173 │7 │ │ │ │ │
└─────┴──────┴──────┴───────┴─────┴──────┴──────┴───────┘
聘用制干部 1985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乡镇党政群机关干部试行选聘制的意见》,为乡镇招聘聘用制干部91人。1987年,根据《关于选聘乡镇合同制财政干部的意见》,为乡镇财政所招聘聘干人员5人。至2007年,全区招聘聘用制干部1662人,其中区直842人、乡镇563人、卫生系统257人。2008—2013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招聘人员232人,全部实行聘用制。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过渡 1993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996年6月起,泰安市郊区分三批开始进行区、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至1997年10月,全区有2187名国家公务员参加过渡考试,经资格审查和考核,有2182人准予过渡,有5人不合格不予过渡。在开展国家公务员过渡考试的同时,各单位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职位设置方案,在定职能、定编制、定内设机构基础上,全面进行职位分类和中层竞争上岗,设置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全区设置职位1267个,其中区直585个(公务员职位468个、机关工作者117个),乡镇682个;设置领导职位298个,非领导职位969个。是年11月,通过山东省委、省政府国家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公务员法实施 2006年1月1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12月13日,岱岳区召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成立岱岳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并对公务员的范围、登记对象和条件、登记程序和管理权限及登记工作实施步骤进行安排部署。全区公务员登记工作分为准备、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12月30日,全区公务员登记审核上报工作全部完成,登记公务员机构56个,公务员1139人(含提前离岗250人)。
1997—2013年岱岳区(郊区)公务员情况表
表23-1-3 单位:人
┌────────┬────────┬────────┬────────┬────────┬────────┐
│年份 │人数 │年份 │人数 │年份 │人数 │
├────────┼────────┼────────┼────────┼────────┼────────┤
│1997 │1561 │2003 │1307 │2009 │1090 │
├────────┼────────┼────────┼────────┼────────┼────────┤
│1998 │1520 │2004 │1268 │2010 │1081 │
├────────┼────────┼────────┼────────┼────────┼────────┤
│1999 │1489 │2005 │1241 │2011 │1069 │
├────────┼────────┼────────┼────────┼────────┼────────┤
│2000 │1455 │2006 │1139 │2012 │1057 │
├────────┼────────┼────────┼────────┼────────┼────────┤
│2001 │1438 │2007 │1121 │2013 │1055 │
├────────┼────────┼────────┼────────┼────────┼────────┤
│2002 │1326 │2008 │1110 │ │ │
└────────┴────────┴────────┴────────┴────────┴────────┘
录用 1997年,按照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凡进必考”的制度,招考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10人。1998—2001年,未招考录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2002—2004年,为充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区党政机关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65人。面试工作实行流动考官制。200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5人。面试工作实行考官与县(市、区)交流对调的办法。2006年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每年均组织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至2013年,全区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103人。
培训 1985—2001年,区干部培训人数少,规模小。2002年,全区参加人事干部培训2400人次。2003年7月,对考选的40名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9月,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具体从事招商引资的54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是年,根据《岱岳区2003年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岱岳区2003年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公务员依法行政等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1000余人次。2004年,举办电子政务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38人次。2005年,举办公务员法学习班和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余人。6月,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作“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专题讲课,培训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政工科长300余人。是年,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需求,为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技术人员举办培训班,培训人员3047人。2006年11月,举办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培训工作人员40人。是年起,开始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四大类培训,并举办公务礼仪、经济理论、应对突发事件等内容的知识更新培训。2012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通知》,举办全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专题骨干培训班,培训公务员70人。2007—2013年,全区培训公务员2000余人次。
考核奖惩 考核 1988年5月,泰安市郊区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委员会成立,党政机关开始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是年,岗位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作为全区奖惩工作的主管机构,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以岗位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考核,依据部门、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能制定不同的考评办法。1995年,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山东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奖惩兑现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全区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999年,设立年度考核基金,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按30%的比例给予记三等功奖励,70%的比例给予嘉奖奖励,并分别给予100元和50元的奖励;对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按规定给予降职、调整或辞退。2001年,对机关人员的考核增加“基本称职”等次,取消“给予考验期”,并把工作时间以外遵纪守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对评出的优秀人员实行公示制度。2002年,全区参加年度考核7817人,确定优秀等次1055人,称职(合格)等次6761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1人。2007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公务员的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2010年,全区1.33万人参加考核,确定优秀等次1398人, 记三等功人员236人,受嘉奖人员1162人;公务员参加考核984人,优秀等次148人;参照公务员参加考核197人,优秀等次30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2万人,优秀等次1802人;机关工勤人员参加考核84人,优秀等次13人。2013年,全区1.24万人参加考核,确定优秀等次1894人,其中记三等功人员355名,受嘉奖人员1539人;公务员参加考核879人,优秀等次154人;参照公务员参加考核192人,优秀等次32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13万人,优秀等次1700人;机关工勤人员参加考核84人,优秀等次8人。
奖惩 1985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颁布〈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的通知》、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个人奖励为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授予劳动模范称号,集体奖励为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和通令嘉奖。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是年,全区表彰奖励2.92万人次,其中升级228人次,记大功1571人次,记功2662人次,先进工作者2.47万人次;惩戒干部249人,其中警告57人,记过35人,记大过36人,降级15人,降职4人,撤职17人,开除留用察看46人,开除15人,劳教22人。1991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奖励表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全区表彰区级先进单位43个,先进个人212人;推荐国家、省、市级先进单位72个,先进个人198人。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对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其中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1998年,根据省政府《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决定》,集体奖励为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记集体二等功、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个人的奖励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全区表彰区级先进单位174个,先进个人327人;推荐国家、省、市级先进单位41个,先进个人137人;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的12人,被建议免予处分的23人。2005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奖励表彰行为的通知》,对行政表彰种类和批准权限、行政表彰周期和数量、奖励表彰的评选和审批程序、行政奖励表彰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表彰申报办理程序,评比表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9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全区表彰先进工作者213人,记三等功290人。2010年,按照有关表彰奖励规定,当年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全区记三等功人员236人,受嘉奖人员1162人。2011年,全区受嘉奖人员1664人,记三等功人员266人。2012年,全区受嘉奖人员1643人,记三等功人员282人。2013年,全区受嘉奖人员1539人,记三等功人员355人。
第三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85年,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军队改革体制、精简整编、减员100万的战略决策,全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2人。1998年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1998年和军队裁减员额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军转干部安置实行公开考试,按照考试考核成绩,由军转干部本人依次选择安置单位。1999年,对进入党政群机关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泰机关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分配;对未参加考试、考核和考试及考核未录取以及其他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2000年,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省、市考核,增加考试内容《行政管理学》,考资格不考公务员,并根据本人志愿和安置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5人。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在安置方法上由原来的全部计划分配变为自主择业和计划分配两种方式,采取考试考核,择优安置。是年,全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人。2002—2006年,全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64人。2007—2013年,全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5人。
1985—2013年岱岳区(郊区)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情况表
表23-1-4 单位:人
┌─────┬─────┬───────────────────┬──────────────┬──────────────┬──────────────┬──────────────┬──────────────┬──────────────┐
│年份 │接收人数 │转业职别 │安置去向 │ │ │ │ │ │
├─────┼─────┼───────────────────┼──────────────┼──────────────┼──────────────┼──────────────┼──────────────┼──────────────┤
│团职 │营职 │连排职 │技术干部 │行政 │事业 │企业 │ │ │
└─────┴─────┴───────────────────┴──────────────┴──────────────┴──────────────┴──────────────┴──────────────┴──────────────┘
第四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与就业
1985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由计划委和教育部门负责,实行统一分配政策。是年,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分配到教育系统。1987年,严格控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直接进入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委培、定向生按合同分配。1988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制订的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全区从工科、财经、政法、艺术类毕业生中抽出32名大中专毕业生直接充实分配到各乡镇,补充乡镇干部来源。1989年,根据国务院转批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报告的通知》,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1993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原则上由国家负责安排就业(原为“计划分配”),并推行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等形式落实就业单位。是年,全区增加短线专业的毕业生分配,扩大专科委培比例,特别是对工科和外经外贸人才的委培。1994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增加。高等医药类毕业生和高等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搞“供需见面”,按计划分配。重点是医疗和教育第一线,其他高校毕业生按“供需见面”落实单位,纳入就业计划,未落实单位的以及中专生仍按计划分配。1995年,全区对131名“双招生”及77名计划外专科自费生进行分配安置工作。至1996年,全区安置大中专毕业生6099人(本科288人,大专2257人,中专3554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3438人,省市计划内自费、电大、函授专科生30人。
1997年起,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转由人事部门负责。1997—1998年,对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实行政策指导、在计划调控内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实现就业,对于通过供需见面不能就业的毕业生,一律由人事部门进行派遣就业。
1997年,区人事局在泰安市郊区技工学校首次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1999年,对非师范类院校普通全日制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其他毕业生则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2000年起,对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优毕业生实行计划调控内就业分配,其他毕业生则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2001年,对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全部放开,不再进行分配安置,实行政府推荐就业和毕业生自主择业。
2002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完全推向市场,实行毕业生自主就业,毕业生报到人数有所减少,接收毕业生档案数逐年增加。
2006年,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山东和华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合作开通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现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网络化。是年,全区有34家企业完成信息注册工作,为16家企业在网上发布招聘职位120个。
2012年,申报通过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2家。是年,全区有就业见习基地31家,就业见习人员215人。
2013年,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到,简化了手续,方便了毕业生报到。
至2013年,全区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6157人、档案1.63万份,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6万人。申请开通网上招聘专户的企业86家,提供工作岗位2352个。
1997—2013年岱岳区(郊区)接收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情况表
表23-1-5
┌──────┬────────────────┬────────────────┬──────┬──────┬──────┬──────┬──────┐
│年份 │接收人数(人) │就业人数(人) │接收档案数(│ │ │ │ │
│ │ │ │份) │ │ │ │ │
├──────┼────────────────┼────────────────┼──────┼──────┼──────┼──────┼──────┤
│本科 │大专 │中专 │本科 │大专 │中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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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职称改革 1985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区科委负责。是年,全区有专业技术人员 1290 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185人。1987年7月,泰安市郊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开始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定编、定员和工作任务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实行限额评聘。设立卫生、农业、计划生育、档案、中学、小学等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各系列初级技术人员。是年,全区评聘专业技术人员6528人。其中,高级109人,中级1892人,初级4527人。
1991年12月28日,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区科委移交区人事局。1992年起,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1998年,全区实行评聘分开,对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聘约化管理。2001年起,在民营建筑企业、装饰企业中开展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工作,并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推荐评审民营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至2005年,全区评审通过民营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务1877人,中级职务1184人。2006年,全区有专业技术人员1.09万人。其中,高级697人,中级5740人,初级4422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6∶53∶41。2013年,全区有专业技术人员1.56万人。其中,高级820人,中级 3960人,初级 1.08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513 。
1998—2006年岱岳区(郊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表
表23-1-6 单位:人
┌────────┬────┬────┬────┬────┬────┬────┬────┬────┬────┬────┐
│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份 │ │ │ │ │ │ │ │ │ │ │
│ 项目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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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年岱岳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表
表23-1-7 单位:人
┌──────────┬─────┬─────┬─────┬─────┬─────┬─────┬─────┬─────┐
│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份项目 │ │ │ │ │ │ │ │ │
└──────────┴─────┴─────┴─────┴─────┴─────┴─────┴─────┴─────┘
人事考试 1985起,人事考试由泰安市人事局统一组织。1990年1月起,统计员任职资格不再采用评审方式,代之以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取得任职资格的方式。1991年,新增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法律顾问、经济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2年,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的暂行规定》,新增助理统计师、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3年,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省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确定外语水平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每年组织一次,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参加职称外语(古汉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方具有评审资格。1994年,区劳动局负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移交区人事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考核。1995年,人事考试工作首次实行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区财政局划归区人事局,由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新增质量、价格鉴证师,城市规划师考试3项。人事考试发展到6大类、26种,2002年,新增出版、房地产经纪人、外销员考试。
2003年8月,岱岳区考试中心成立,隶属于区人事局,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评审附加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是年至2013年,全区有2.26万人参加各类考试,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4426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1512人、执业资格通过887人,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通过初级504人、中级598人、高级603人;职称英语考试通过3210人,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2150人。
第六节 干部工资
1985年1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简称“工改”)开始实施,新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构成。是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工改的4681人,其中机关786人 、事业3895人。改革前月工资总额35万元增至改革后工资总额43万元,月增资总额8万元,其中机关改革前月工资总额7.1万元增至改革后工资总额7.98万元。月工龄津贴人均8.73元,教护龄津贴月人均7.34元。1986年,对公安干警工资进行调整,并为172名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人员进行工资套改。1987年,为 64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资调整。1988年,为首批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1987年9月30日前担任局长、副县级职务人员以及其他任职年限较长、工资相对偏低人员2461人增加工资。1989年,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和1985年以来未升级的人员工资相对偏低,工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依据山东省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机动增资指标使用问题的通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有5379人增加工资或提高工资标准。
1990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全区列入普调工资范围的正式职工9813人,普调后再升一级9698人。全区调资后月增资总额为11万元,人均月增资12.1元。1991—199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9476人晋升一级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由每月0.5元提高到1元。1993—1994年,国家实施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为全区1.0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作调整。原来统一的结构工资制分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两类,机关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与机关工资制度脱钩,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同时建立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的增长。建立正常增加工资机制,每两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199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从1995年10月起执行。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1.09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月增资21.8万元,人均月增资24.9元。1996年,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389名干警享受警衔津贴,月增资3万元,人均月增资80元。为530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调整职务补贴和发放误餐补助。是年,完成首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调整1.0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发放误餐补助,年增资总额1491万元,人均月增资116元。为847名技术工人调整工资,年增资额8.1万元,人均月增资8元。1997年,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为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进行职务工资晋升,年增资341.9万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全区12579名在职人员年增资总额327.9万元。
1998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1.3万名在职人员的现行津贴补助进行简化归并,年增资总额792万元。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晋升级别工资的人员,调整级别工资,813名晋升级别工资人员调整级别工资,年增资总额28.8万元。1999年,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标准,全区1.35万名在职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总额173万元。为324名1999年考试合格的技术工人调整工资,年增资总额6.41万元。2000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7816名干部职工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是年,1998—1999年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13724名工作人员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年增资总额467.71万元;392人晋升级别工资,年增资14.2万元。200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给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总额144.38万元,人均月增资80元。2002年10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区在职人员1.81万人调整了工资标准,月增资总额180万元,人均月增资100元。其中区直财政负担3614人(含区直教育),区直单位自行负担3384人,乡镇财政负担9313人(含乡镇教育),乡镇事业单位自行负担1738人。2003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区在职人员17429人调整了工资标准,其中区直财政负担3691人,区直单位自行负担3905人,乡镇财政负担8216人(含乡镇教育7003人),乡镇事业单位自行负担1617人。
2005年7月1日,全区执行2003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在职人员1.74万人调整一档职务工资,月增资总额52.23万元,人均月增资30元,其中区直财政负担3691人,区直单位自行负担3905人;乡镇财政负担8216人(含乡镇教育7003人),乡镇事业单位自行负担1617人。10月1日起,执行2005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在职人员1.74万人调整一档职务工资,月增资总额51.72万元,人均月增资30元,其中区直财政负担人3691人,区直单位自行负担3905人,区直7596人;乡镇财政负担8216人(含乡镇教育7003人),乡镇事业单位自行负担1617人。2006年7月1日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均月增资330元。至2007年,完成在职工作人员增资工作。在职工作人员批复1.45万人,月增资总额442.55万元,其中公务员批复1036人,月增资总额33.31万元;机关工人批复92人,月增资总额1.78万元;专业技术人员1.03万人,月增资总额324.42万元;管理人员1524人,月增资总额49.31万元;工人1547人,月增资总额33.73万元。是年根据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晋升级别档次及增加薪级工资,批复1.38万人,月增资总额35.16万元,其中公务员批复303人,月增级别工资总额6405元,人均月增加级别工资21.14元;事业单位人员批复1.35万人,月增薪级工资总额34.52万元,人均月增加薪级工资25.62元。2008年,为符合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5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连续工龄手续。
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10月1日起,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276名工作人员办理工资变动手续。2010年4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并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2013年,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岱岳区调整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的批复》,1月和7月,分别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进行调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将新增部分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搞活内部分配。12月,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工资福利及退休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工资信访案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
1985—2013年岱岳区(郊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表23-1-8
┌────┬────────┬──────┬──────┬────┬───────┬──────┬──────┬──────┬──────┐
│年份 │人数(人) │年工资总额 │年人均工资(│年份 │人数(人) │年工资总额 │年人均工资(│ │ │
│ │ │ (万元 │元) │ │ │ (万元 │元)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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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1991—1992年,机关上栏为国有机关人数,下栏为城镇集体机关数。2.1990—2003年,事业上栏为国有事业人数,下栏为城镇集体事业人数
第七节 干部退(离)休管理
退(离)休 1985—198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本规定的,改为离休。1990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离)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区有11名干部离休,55名干部退休。1991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给厅局(地专)级以上干部颁发退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县(市、区)老干部退休证由县(市、区)人事局代为颁发。1995年,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抓紧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问题的通知》,干部到达退(离)休年龄,办理退(离)休手续,不再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但所在单位应在办理报批手续前通知干部本人,并由有关领导事先与本人谈话,做好工作。2000年9月起,开始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病残鉴定工作,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经鉴定病残程度达到1~4级的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作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2013年,全区有443名干部退休。
1985—2013年岱岳区(郊区)干部退(离)休情况表
表23-1-9 单位:人
┌─────┬────────┬──────┬───────┬─────┬─────────┬──────┐
│年份 │退(离)休人数 │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年 份 │退(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
├─────┼────────┼──────┼───────┼─────┼─────────┼──────┤
│1985 │18 │— │18 │2000 │123 │123 │
├─────┼────────┼──────┼───────┼─────┼─────────┼──────┤
│1986 │20 │5 │15 │2001 │243 │243 │
├─────┼────────┼──────┼───────┼─────┼─────────┼──────┤
│1987 │16 │3 │13 │2002 │265 │265 │
├─────┼────────┼──────┼───────┼─────┼─────────┼──────┤
│1988 │36 │20 │16 │2003 │255 │255 │
├─────┼────────┼──────┼───────┼─────┼─────────┼──────┤
│1989 │46 │22 │24 │2004 │385 │385 │
├─────┼────────┼──────┼───────┼─────┼─────────┼──────┤
│1990 │66 │11 │55 │2005 │389 │389 │
├─────┼────────┼──────┼───────┼─────┼─────────┼──────┤
│1991 │72 │10 │62 │2006 │391 │391 │
├─────┼────────┼──────┼───────┼─────┼─────────┼──────┤
│1992 │66 │— │66 │2007 │395 │395 │
├─────┼────────┼──────┼───────┼─────┼─────────┼──────┤
│1993 │70 │— │70 │2008 │429 │429 │
├─────┼────────┼──────┼───────┼─────┼─────────┼──────┤
│1994 │75 │— │75 │2009 │385 │385 │
├─────┼────────┼──────┼───────┼─────┼─────────┼──────┤
│1995 │82 │— │82 │2010 │419 │419 │
├─────┼────────┼──────┼───────┼─────┼─────────┼──────┤
│1996 │91 │— │91 │2011 │436 │436 │
├─────┼────────┼──────┼───────┼─────┼─────────┼──────┤
│1997 │110 │— │110 │2012 │421 │421 │
├─────┼────────┼──────┼───────┼─────┼─────────┼──────┤
│1998 │98 │— │98 │2013 │443 │443 │
├─────┼────────┼──────┼───────┼─────┼─────────┼──────┤
│1999 │95 │— │95 │ │ │ │
└─────┴────────┴──────┴───────┴─────┴─────────┴──────┘
退(离)休费 1988年 ,根据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职工退休费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50元;因工(公)致残的退休职工退休费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60元;将职工退职生活费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40元。对1957年以来从未升过级的离休、退休干部,按提高一级工资的数额增加离休、退休费。1991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待遇,对参加过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1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1993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确定机关、事业单位1993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离休前有职务的,原则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增资的90%增加退休费。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主要按照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同基础工资及工龄工资之和计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主要按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1995年11月,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给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补充通知》,原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计增离退休费的,改按照同职务同条件离退休人员平均增资额计增离退休费。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1995年9月30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从1995年10月起适当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月低于25元的按25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标准是:厅级每月30元,县级25元,科级及以下2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月15元。此后,每两年按照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一次。1997年9月,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从1997年7月1日起,对1997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0元增加离休、退休、退职生活费;从1997年10月1日起,对1997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仍按1995年的规定,适当增加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1998年 1月1日,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现行 津贴、补贴进行简化归并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现行的交通补贴、洗礼费、粮油补贴、房租补贴、粮价补贴、开放城市补贴、误餐补贴等现行的七种津贴、补贴进行简化归并,合并后统一称为地方福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是年10月起增发36元。1999年7月,根据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增发煤气价格补贴的通知》,全区离退休人员增发煤气补贴每人每月16元。9月,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标准是: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90元;工人9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
2001年2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01年1月起,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的标准是:厅(局)级180元、处级130元、科级100元、科员及办事员80元;教授及相当职务18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3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0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80元;工人8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生活费。是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80元的,按80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的标准是:厅(局)级185元、处级125元、科级80元、科员及办事员55元;教授及相当职务18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2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8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55元;工人55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职生活费。2002年7月1日,全区2001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区直单位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离退休费20元。2003年7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离退休费30元。2004年1月起,乡(镇、街道) 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离退休费20元。2006年7月1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4973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人均增资266元。2007年7月1日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岱岳区离退休老干部反映问题的答复》,为全区4973名离退休人员执行50%的生活补贴,月人均增资220元,其余50%的生活补贴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国家未再出台调整政策。
补贴 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从1985年5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7元生活补贴。1986年,根据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财政厅《关于给部分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工资制度改革的退休人员从1986年12月起,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8元。1988年,根据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从1988年1月起,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费5元。1990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局、省财政厅《关于给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通知》,对1989年9月30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1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10元,其中按本人原工资级别提高一个级差高于上述标准的,可分别按一个级差的数额发给生活补贴。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离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离退休时所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按提高一个级差的数额增加生活补贴。
1997年,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机关事业现行津贴补进行研究简化归并的通知》,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现行的交通补贴、洗理费、粮油补贴、房租补贴、粮价补贴、开放城市补贴、误餐补贴等现行的7种津贴、补贴进行简化归并,统称为地方福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离退休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1998年,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再次简化归并及归类管理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补助补贴项目再次简化归并,将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的7项补助补贴和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的6项补助补贴,分别统一简化归并为物价补贴51元和46元;全区将离(退)休人员的补贴36元、保留的开放城市补贴5元、煤气价格补贴6元等3项补助补贴与地方福利补贴125元合并,地方福利补贴统一为166元(城区172元)。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项目实行归类管理,将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标准工资计发离休费、退休费,改称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将离退休人员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5年、1997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退休费进行合并,称为增发离休费、增发退休费;将离退休人员1985年、1986年、1988年、1990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增加的生活补贴进行合并,称生活补贴;将离退休人员分别于1992年1月按职务、1992年12月按职务和工作年限、1995年12月按职务增加的生活补贴归为一类,称为原职务(岗位)补贴。至2013年,离退休人员补贴国家未再出台调整政策。
护理费 1986年,根据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将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和离休干部护理费均调整为每人每月51元。1993年,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自1993年1月1日起,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调整为:特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80元。1994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省级干部自雇费和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1元,提高到70元。1998年,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自1998的7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2000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从2000年6月起护理费标准调整为:特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260元,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200元。2000年12月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及发放护理费范围的通知》,离休干部护理费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原未享受护理费待遇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001年7月起,护理费标准调整为:特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360元,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290元。2001年9月起,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200元。
2007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的通知》,从2007年8月1日起提高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护理费人员的范围: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放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重复享受该政策。2008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2012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自2012年7月起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到每人每月2000元;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到每人每月1300元。
第八节 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改革 1985年机构改革?1985年6月,中共泰安市郊区区委工作机构设7个,区政府工作机构设21个。按照党章、宪法和有关规定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人大常委会调研科、政协办公室、机关党委、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党史办(事业编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12个。
1993年机构改革 1993年10月,区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按照党章、宪法和有关规定设置人大、政协、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直机关党委、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10个;全区党政群机构人员由1005人减少为700人,精减42%,其中行政人员精简305人。
2002年机构改革 2002年2月,全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乡镇进行机构改革。区委设置工作机构7个,区政府设置工作机构20个,改革后区直党政群行政(含人大、政协、政法等)机构36个。乡镇党政机构由7个减少为4个,事业单位由每乡镇平均17个减少为5个。全区乡镇机关定员661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定员643人,股级定员315人。
2010年机构改革 2010年4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岱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区政府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1个。
编制管理 1988年5月,郊区编制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内设机构编制科和计划编制科,同时调整全区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和隶属关系。1989年,全区80多个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档案,实行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制度。1991年4月,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一级行政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一律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研究,区编委主任一支笔签字,区编委一家行文批复或公布。1993年10月,区直党政机构实施改革后,区直党政群机关暂定编制651人,其中区委编制105人,区政府编制546人。2002年2月,区直党政机构改革后,区委有行政编制128人,按12%的比例精简,减少15人,暂核定行政编制113人;区政府有行政编制470人,按25%比例精简,减少117人,暂核定行政编制353人。人大、政协机关总编制31人,精减后核定编制27人;工青妇等群团编制18 人,精减后核定编制15人;政法编制632人,精减后核定编制569人。从事离退休服务的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其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的原则核定,不包括在精减后的机关编制人数以内。全区乡镇党政机关共核定编制676人,其中行政编制468人,事业编制208人。
2003年,建立完善“一卡、二账、三档、五项制度”①制度,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2004年2月,区公安分局整建制上划市公安局管辖。编制员额为政法专项编制267个,机关离退休服务编制13个,机关工勤编制28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个。2005年6月,根据区委《关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试行意见》,撤销教育局教学仪器厂、泰山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区直机关食堂、财政局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建设局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23个。8月,根据市编办《关于为县级法院检察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法院增加编制4 人,检察院增加编制 3人。至2005年年底,全区机关事业编制1.38万人,实有在职人员1.6万人,离岗2661人。其中,行政编制1309个,机关工勤编制117 个,离退休服务编制65个;乡(镇、街道)机关事业编制213个,实有人员1469人;区乡事业编制1.25万人,实有人员1.46万人。
2006年5月,国土资源局整建制上划市管辖。实际上划 165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130 人 ,退休12 人。8月,国土局所属乡(镇、街道)人员交接,上划54人。2010年,与区人事局合署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承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列入区委机构序列。是年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编办《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分类办法和机构编制核定标准〉的通知》,全区启动乡镇机构改革,至2011年3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区有一类乡镇满庄镇1个,二类乡镇14个(黄前镇、下港镇、祝阳镇、山口镇、范镇、角峪镇、化马湾乡、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大汶口镇、夏张镇、道朗镇、马庄镇)。一类乡镇设行政机构5个,全额事业机构6个;二类乡镇设行政机构4个,全额事业机构5个。2011年1 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制空额,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报告,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后,下达《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函》,用人单位凭《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函》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接收、安置、调配等相关手续,接收录用人员无《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函》,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编制手续,不纳入实名制管理,人社部门不予审核工资、财政部门不予发放工资。是年,根据省编办等四部门《转发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完成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全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乡镇卫生院15所。
2012年,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成立。是年,根据省市编办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初步建立起基础性的人员信息数据系统,为机构编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在对全区中小学的师生状况和编制情况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2012年12月,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完成区内3所公立医院的核编工作。同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县级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制订《岱岳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岱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岱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整合组建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岱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列区政府工作部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1997年6月,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成立,隶属区机构编制办公室管理。1999年10月,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初始登记,经核准具备法人条件的,颁发“山东省事业法人登记证”,不具备条件的颁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
2002年9月,对1999年注册取得“山东省事业法人登记证”和具备法人资格未进行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初始登记,并颁发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收缴“山东省事业法人登记证”正副本。暂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重新办理“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是年,开始使用统一的(全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系统)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实现电子登记管理。2004年3月,完成全国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后的首次年检。2005年3月,区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岱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股级事业单位,实行低职高配,编制3人。对 2002年7月1日以后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由非法人单位向法人单位过渡。主要将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分离,界定职能,将人员、财物离开主管部门自主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全区有9个单位过渡登记为法人单位。2006年,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81个单位进行年检,9个单位过渡登记为法人单位,4个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2010年,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启用法人年检新的财务报表,法人档案材料得到规范。2011年,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对年检、变更、注销、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进行信息公开。是年,《泰安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对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法人登记信息的准确性。2012年,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升格为二级事业单位。2013年8月,建立岱岳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合力。10月,按照《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卫生系统所属21个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第九节 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才交流 1985年6月,泰安市郊区人事局成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1992年6月,更名为泰安市郊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二级事业单位。1993年起,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人才交流大会,开展人才交流活动。1994年5月,泰安市郊区人才市场成立,为股级事业单位,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合署办公。2000年6月,泰安市郊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分别更名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泰安市岱岳区人才市场。2003年,派人到南京、昆山等经济发达地区人才市场进行考察学习,探索开展人才市场有关业务。是年,为光彩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盛大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2人,发布各类招聘和求职信息100余条。2004年,设立人才窗口,实现人才流动、求职、培训、职称评审、人事代理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求职、就业、派遣、落户“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结”,并开通信息网,为26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300余条。为135 名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求职人员32人。派专人到上海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广东省人力资源协会、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市场等地挂职学习。2005年,与市人才市场联合,为上海杨浦区派遣医学护理研修生20余人,通过信息网和宣传栏为45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400余条,推荐就业求职人员23人。至年末,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人才交流大会31次。2006年,与菏泽双语学校举办人才专场,5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是年,通过宣传栏为21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200余条;为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67人,推荐求职人员就业167人。是年,开通“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34家企业进行信息注册工作,为16家企业在网上发布120个职位的招聘信息。
2007—2012年,全区报到高校毕业生为 5846人,办理落户手续 347人,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51场次,提供就业岗位 1.75余万个。2013年12月,岱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孵化基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就业指导,坚持政府推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为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创业信息、场地、创业优惠政策等相关的服务。为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程序,方便毕业生报到,开通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系统。网上报到毕业生2278人,其中就业人数2271人,未就业7人,就业率99.7%。岱岳区搭乘市就业直通车,开展“五彩青春进校园”活动1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9000余个,审批就业见习基地3家。至年末,泰安网、济南升界软件有限公司、鸿翔商贸公司、优睿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陆续入驻岱岳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率100%。
人才流动 1993—1997年,办理 “五大”生(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网络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类型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毕业生)待聘手续386人,就业手续212人,并对待聘人员人事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1997年,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140人,其中流入62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44人;流出78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63人。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退手续28人。1998—2002年,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122人,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退手续28人,代管毕业生档案3234份、其他流动人员档案28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1893人次。2003—2005年,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118人,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退手续31人。2006年,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63人。2008—2013年,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退手续17人,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521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39名。
人事代理 1997年,根据《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开始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人事代理服务内容主要为代办职称评聘、出具各类人事材料证明。是年至2002年,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为6家单位、121名工作人员及22名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2003—2005年,代管毕业生档案2813份、其他流动人员档案186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2126人次。2006年,代理单位增加到26家,代理人员1508人。2007年7月起,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人事代理工作的通知》,凡进入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在试用期内一律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是年至2013年,办理档案转递手续4115人次,为1343名流动人员(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理单位由26家增加到55家,代管毕业生档案1.85万份、其他流动人员档案633份。
人才智力引进 1991—1992年,赴西安等地引进9名高级人才,到区乡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993年起,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人才交流大会,开展人才智力引进工作。1997年,黄前镇和下港乡万亩板栗园,被山东省林业厅和泰安市政府设立为山东省分管省长经济林示范园。1997—2000年,引进以色列、日本、奥地利等国家的工业、农业和旅游业专家,分别到下港乡、黄前镇、徂徕镇、夏张镇等乡镇进行指导,板栗、大樱桃、黄金梨的种植技术得到发展,生产走向产业化;奥地利旅游专家对下港乡的齐长城、满庄镇的萧大亨墓等景点的开发进行了指导。2000年,万亩板栗园被山东省人事厅列为山东省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园。2002年,万亩板栗园被国家外国专家局列为国家农业引智成果推广项目。至2005年,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人才交流大会,引进各类人才228人。
2006年,引进德国工业专家为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指导轧钢成套设备传动设计计算技术。2007年,组织参加晋冀苏鲁豫皖引智成果展示洽谈会,分别对黄前的板栗和宏康公司的板料开卷矫平剪切生产线及相关产品进行展示。2008年,下港乡的优质板栗基地被山东省人事厅授予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2009年,徂徕镇黄金梨农业合作社被省人事厅批准为省级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基地。2009—2010年,徂徕镇土门村大樱桃种植、夏张镇新河西村有机蔬菜种植、马庄镇苏大坡白皮洋葱种植、大汶口镇颜南村奶牛饲养繁育技术、大汶口镇送驾庄村有机蔬菜种植加工技术、黄前镇大北岭村泰山红杏种植技术,被省、市批准为“千村引智示范项目”。2011—2012年,泰安市汶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鲁普耐特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被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市级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基地。2012年,泰安市汶农种业有限公司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级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基地,夏张镇绿鑫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被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市级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基地。2013年,泰安市三喜奶业有限公司被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市级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基地。
1997—2013年岱岳区(郊区)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情况表
表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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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国别 │工作时间 │ 服务单位 │解决的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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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藤俊三 │日本 │1997 │下港乡、化马湾乡 │果树栽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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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武哲夫 │日本 │1998 │良庄镇、房村镇 │早熟白菜抽薹和腐烂病问题│
│ │ │ │ │,赠送蔬菜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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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文·斯莫 │以色列 │1999 │徂徕镇、化马湾乡 │果园的管理、病虫害防治、│
│ │ │ │ │节水灌溉-微喷技术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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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藤忠光 │日本 │1999 │良庄镇、范镇 │生姜生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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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沟伊之助 │日本 │2001 │黄前镇、下港乡 │果树栽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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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奈尔·奥匹兹 │奥地利 │2003 │下港乡、夏张镇 │旅游工程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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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坦 │德国 │2006 │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轧钢成套设备传动设计计算│
│ │ │ │ │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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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藤未吉 │日本 │2007 │下港乡、黄前镇 │果树栽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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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谷俊一 │日本 │2008 │化马湾乡 │大樱桃和日本甜柿两个项目│
│ │ │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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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藤未吉 │日本 │2009 │下港乡 │果树栽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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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尾纪一郎 │日本 │2010 │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健康食品产品开发与技术指│
│ │ │ │ │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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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逰佐和彦 │日本 │2010 │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机械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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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七 │韩国 │2011 │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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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杰弗里 │美国 │2011 │英雄山中学 │外教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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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田泰以 │日本 │2012 │鲁普耐特塑料有限公司 │塑料制造工艺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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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哈德皮赞 │德 国 │2012 │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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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伊丽莎白 │美国 │2012 │英雄山中学 │外教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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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光子 │日本 │2013 │泰安恒信服饰有限公司 │制衣生产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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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尾纪一郎 │日本 │2013 │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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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劳埃德 │意大利 │2013 │英雄山中学 │外教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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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提伊 │土耳其 │2013 │泰安北大先行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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