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文物管理工作历来重视。1928年,泰安设立“古物董事会”管理泰山的文
物藏品。1931年成立泰安县政府古物保管委员会,具体管理岱庙及岱庙附近祠、庙,
并在一些主要祠、庙内建立保管会。1948年,泰安县民主政府设立泰安县古物保管
委员会,主要管理泰山文物。
泰安解放后,文物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1949年8月,成立泰山古物保管委
员会,专司泰山文物古迹的管理、保护维修工作。1950年7月改为泰安专区古代文
物管理委员会。1951年改为山东省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泰安分会,1955年改称泰安
县文物保管所,并成立泰山整修委员会和泰山建设委员会,先后拨款158.2万元对
泰山、岱庙及区内其他文物古迹进行整修。1956年,泰山整修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泰
山管理处,泰安文物保管所并入泰山管理处。1958年泰安地区撤销并入济南市后,
泰山管理处改称泰山管理局。1961年泰安地区恢复,泰山管理局改称山东省泰安专
署泰山管理局,1962年又改为泰山管理处,期间,为保护岱庙宋天贶殿壁画,曾组
织专门人员对壁画进行临摹复原。1970年,建立泰安地区泰山管理委员会,除管理
泰山文物古迹外,兼管全区文物工作。1976年,泰山管理委员会改为泰安地区革命
委员会泰山管理局。1978年,成立泰安地区文物管理局,与泰山管理局合署办公。
1984年,成立泰安地区文物管理局,与泰山管理局合署办公。是年,成立泰安地区
文物风景管理局,直接管理泰山及全区文物。各县(市)文物,均由各县文化馆分工
1-2名专职人员统一管理。
1956~1984年,政府先后拨出巨款,对区内重点文物进行大规模整修、入库、
建档、设置保护栏等项工作,配备防火、防盗装置。
三、管理机构
视图
区内文物管理工作历来重视。1928年,泰安设立“古物董事会”管理泰山的文
物藏品。1931年成立泰安县政府古物保管委员会,具体管理岱庙及岱庙附近祠、庙,
并在一些主要祠、庙内建立保管会。1948年,泰安县民主政府设立泰安县古物保管
委员会,主要管理泰山文物。
泰安解放后,文物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1949年8月,成立泰山古物保管委
员会,专司泰山文物古迹的管理、保护维修工作。1950年7月改为泰安专区古代文
物管理委员会。1951年改为山东省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泰安分会,1955年改称泰安
县文物保管所,并成立泰山整修委员会和泰山建设委员会,先后拨款158.2万元对
泰山、岱庙及区内其他文物古迹进行整修。1956年,泰山整修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泰
山管理处,泰安文物保管所并入泰山管理处。1958年泰安地区撤销并入济南市后,
泰山管理处改称泰山管理局。1961年泰安地区恢复,泰山管理局改称山东省泰安专
署泰山管理局,1962年又改为泰山管理处,期间,为保护岱庙宋天贶殿壁画,曾组
织专门人员对壁画进行临摹复原。1970年,建立泰安地区泰山管理委员会,除管理
泰山文物古迹外,兼管全区文物工作。1976年,泰山管理委员会改为泰安地区革命
委员会泰山管理局。1978年,成立泰安地区文物管理局,与泰山管理局合署办公。
1984年,成立泰安地区文物管理局,与泰山管理局合署办公。是年,成立泰安地区
文物风景管理局,直接管理泰山及全区文物。各县(市)文物,均由各县文化馆分工
1-2名专职人员统一管理。
1956~1984年,政府先后拨出巨款,对区内重点文物进行大规模整修、入库、
建档、设置保护栏等项工作,配备防火、防盗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