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文物普查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9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9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二、文物普查


    建国后,1957年全区进行第一次文物普查。1973年,对第一次文物普查工作进
行复查,并重新审定和推荐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完成18处省级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范围、标志证明、记录档案、专门机构或专人
管理)工作。1979年各县开展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查、保护工作。1980~1982
年,各县(市)完成地上地下文物全面普查,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区馆藏文物逐件清
查、核对、鉴定、定级。清查、登记建立档案的馆藏文物9064件。其中一级文物
163件,二级文物546件,三级文物1546件。这些馆藏文物大体可分为泰山祭器、石
器、陶器、铜器、玉器、印章、古墨砚、古字画、竹木漆雕及其他善本古藉书、碑
贴、墓志铭等12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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