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调查统计工作,主要分散于部门,资料时断时续。
1953年,泰安专署统计科建立,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统管全区统计工作。
当时所辖泰安、莱芜、新泰、徂阳、泗水、宁阳、汶上、肥城、长清、平阴、章丘
等12县也相继建立了统计科,负责本县综合资料统计和上报地区所需资料。统计管
理和统计工作逐渐走向正规。
1955年,泰安专署计划委员会建立,增设计划科,督促检查各县计划统计工作,
为地委、专署领导提供所需资料,与省、县保持业务联系,承办省直接下达的计划
统计任务。1957年后,又增加物价管理工作。
1962年,泰安专署统计局建立,实行“一垂三统”(统一管理编制、统一管理
干部、统一管理经费,实行垂直领导)的统计管理体制。所辖各县、市也相继建立
统计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统计系统,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有较大的提高,
报表多而乱的情况亦有较大改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机构相继撤销。1970年后又逐步恢复统计机构。
197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恢复建立泰
安地区行署统计局。1980年,各县、市统计局相继恢复。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公布。泰安地区统计工作进一步系统化、
正规化,逐步完善了以人口、土地、粮产、工商、财经、税务、文教、卫生等为主
要内容的调查统计工作。1984年,泰安地区统计局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统计管理
建国初期的调查统计工作,主要分散于部门,资料时断时续。
1953年,泰安专署统计科建立,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统管全区统计工作。
当时所辖泰安、莱芜、新泰、徂阳、泗水、宁阳、汶上、肥城、长清、平阴、章丘
等12县也相继建立了统计科,负责本县综合资料统计和上报地区所需资料。统计管
理和统计工作逐渐走向正规。
1955年,泰安专署计划委员会建立,增设计划科,督促检查各县计划统计工作,
为地委、专署领导提供所需资料,与省、县保持业务联系,承办省直接下达的计划
统计任务。1957年后,又增加物价管理工作。
1962年,泰安专署统计局建立,实行“一垂三统”(统一管理编制、统一管理
干部、统一管理经费,实行垂直领导)的统计管理体制。所辖各县、市也相继建立
统计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统计系统,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有较大的提高,
报表多而乱的情况亦有较大改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机构相继撤销。1970年后又逐步恢复统计机构。
197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恢复建立泰
安地区行署统计局。1980年,各县、市统计局相继恢复。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公布。泰安地区统计工作进一步系统化、
正规化,逐步完善了以人口、土地、粮产、工商、财经、税务、文教、卫生等为主
要内容的调查统计工作。1984年,泰安地区统计局被评为省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