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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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70元,农民人均收入33.4元。1984年,城镇
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558元,比1949年增长6.97倍,年均增长19.36%;比1978年增
长91.75%,年均增长15.29%;文化生活及服务方面支出人均43.17元,比1978年
增长5.12倍。是年,全区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266元,其中食品支出148.53元,
在食品支出中主食支出71.87元、副食56.19元;文化生活及服务方面支出人均10.
98元。年末城镇储蓄存款人均315.98元,比1978年增长2.76倍,年均递增24.70%。
年末农民储蓄余额人均52.48元,比1978年增长4.49倍,年均递增32.80%。

1984年每百户耐用物品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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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用物品 │单位│泰安 │莱芜 │新泰 │宁阳 │肥城 │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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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 │辆 │136.7 │86.7 │78.3 │135 │125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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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机 │架 │50 │41.7 │33.3 │48.3 │56.7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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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机 │台 │101.7 │78.3 │73.3 │85 │83.3 │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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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 │只 │175 │111.7 │125 │178.3 │191.7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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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手表│只 │96.7 │78.3 │60 │100 │115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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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台 │6.7 │ │ │1.7 │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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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家俱 │件 │170 │201.7 │266.7 │133.3 │121.7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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