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权建立后,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政治上尊重,生产上扶持,
生活上优待照顾,形成传统和制度。建国后,贯彻执行“群众优待与国家抚恤相结
合”的方针,优抚工作制度日臻完善。1984年泰安地区有革命烈士家属、现役军人
家属、革命残废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计19.51万户,79万多人,占全区
人口总数的11.2%。
第一节 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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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权建立后,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政治上尊重,生产上扶持,
生活上优待照顾,形成传统和制度。建国后,贯彻执行“群众优待与国家抚恤相结
合”的方针,优抚工作制度日臻完善。1984年泰安地区有革命烈士家属、现役军人
家属、革命残废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计19.51万户,79万多人,占全区
人口总数的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