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法制宣传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7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7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法制宣传
1928年后,南京国民政府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逐渐形成以宪法、民法、商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为主体的所谓《六法全书》,并通过县政府及区、乡、镇 公所和民众教育馆等进行宣传。法院公职人员以掌握《六法全书》的“水平”高低, 作为“甄拔晋升”的条件。 人民政权建立后,司法机关利用审理案件、调查案情、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 宣传人民民主政府发布的新法令、新条例,时称新法宣传。在新解放区,宣传基本 法令、施政纲领、诉讼程序等;在老解放区重点宣传山东省司法厅草拟的《山东婚 姻法暂行条例》和《逮捕人犯暂行办法》等,动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除 奸、反特斗争。 建国初,各级政法机关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律,揭露、批判国民党《六法全书》 的反动性、虚伪性、欺骗性,结合办案向群众宣讲法律条文。1951年,在镇压反革 命运动中,各级人民政府的司法机关广泛宣传《镇压反革命条例》,宣传贯彻人民 政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发动群众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对反革命分 子的亲属进行宣传和教育。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在全区广泛 宣传、贯彻。1953年3月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宣传实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揭露封建婚姻制度所造成的 罪恶。1954年6月,在组织城乡群众讨论修改第一部宪法草案时,专区和各县成立 讨论宪法委员会,县、区、乡配有宣传员,向群众宣讲宪法并组织讨论,提出修改 宪法草案意见和建议。1954年后,多以就地审判、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 育。“文化大革命”中,法制宣传教育遭到破坏,造成有法不依的局面。 1978年新宪法公布后,各级干部带头学宪法、宣讲宪法,各县法院编印宣传提 纲,培训宣传员、讲解员,向人民群众宣讲宪法。 1982年,学习宣传新《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大 常委会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罪犯的两个决定。1983年,全区印发《关于严惩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子的程序 的决定》和《打击刑事犯罪宣传提纲》等文件和宣传材料共计14.3万份,培训宣传 骨干5.4万名,出动宣传车、刑车160辆。3月26日、27日两天为“法制宣传日”, 司法干部走上街头、集市,宣传法律知识,开展咨询活动。 1984年,围绕移风易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地区及 各县市成立领导小组,地委派出3个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指导。8月,全区调集5000人 组成180个宣传组,开展“法制宣传周”活动。同年,还开展了以《经济合同法》 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是年全区收到群众揭发的犯罪线索1225条,查禁淫秽物品3.58万件,揭露制造贩卖 假药案309起,价值计57.37万元。 司法局建立后,承担了全区司法部门(包括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的管理任务。1981~1984年,利用各种形式,在职培训各类司 法干部1203人,半脱产培训干部法律电视中专生42人,办理选调各类法律专业大专 毕业生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