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监狱看守所监督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7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7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三、监狱看守所监督


    1953年开始对监狱看守所活动实行监督。1955年检查发现越狱逃跑犯57人,遂
建议加强监狱管理。1963年对莱芜508劳改队进行清狱检查,查出小刀、锤子、绳
子和其它禁止入狱物品大宗。1962年落实“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纠正管
教人员中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犯人的改造。1979年分院设监所检察科后,督促有关
单位,健全制度,强化狱政管理。1980年,纠正无证关押、以拘代侦的违法行为和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收容单位审查混押问题。1983年后,分院配合劳改单位实行
“包改造、包生产”责任制,落实“教育、挽救、感化”方针。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