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件 建国后土地纠纷,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代管、典、当等。
1951~1958年(缺2个年度数),一审共审结2202件,1961~1967年,共审结21件,
合计占民事结案总数的2%。1967年后,未再出现土地纠纷案件。
房屋纠纷案件 1951~1984年,一审共审结3243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4.3%。
宅基案件 1951~1984年(缺7个年度数),一审共审结801件。50年代初,对宅
基丈量定界,发放土地产权证。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后,规定社员对宅基地有
使用权,宅基纠纷增多,1963~1968年,一审共审结149件。80年代,群众圈地盖
房的增多,历史上的宅基边界纠纷、集体规划不当和群众乱占、强占宅基地等引起
的纠纷大量出现。1983~1984年,一审共审结652件。
债务案件 1951~1984年,一审共审结债务案件2533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3
.3%。1951~1958年,一审共审结1803件,1961~1979年,共审结191件,1980~
1984年共审结539件。50年代初期,债务案件多属解放前的生活借贷、经商借贷或
欠款,农业合作化后,借贷和债务纠纷减少。80年代,索要债款、劳动报酬、借贷
手续不完善等纠纷增多。
赔偿案件 1956年起开始审理赔偿案件,至1984年(缺6个年度数),一审共审
结1869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2.5%。1973年后,原作刑事处理的伤害赔偿案件转
为民事案件处理。1974~1984年,一审共审结1816件。
二、财产权益案件
视图
土地纠纷案件 建国后土地纠纷,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代管、典、当等。
1951~1958年(缺2个年度数),一审共审结2202件,1961~1967年,共审结21件,
合计占民事结案总数的2%。1967年后,未再出现土地纠纷案件。
房屋纠纷案件 1951~1984年,一审共审结3243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4.3%。
宅基案件 1951~1984年(缺7个年度数),一审共审结801件。50年代初,对宅
基丈量定界,发放土地产权证。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后,规定社员对宅基地有
使用权,宅基纠纷增多,1963~1968年,一审共审结149件。80年代,群众圈地盖
房的增多,历史上的宅基边界纠纷、集体规划不当和群众乱占、强占宅基地等引起
的纠纷大量出现。1983~1984年,一审共审结652件。
债务案件 1951~1984年,一审共审结债务案件2533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3
.3%。1951~1958年,一审共审结1803件,1961~1979年,共审结191件,1980~
1984年共审结539件。50年代初期,债务案件多属解放前的生活借贷、经商借贷或
欠款,农业合作化后,借贷和债务纠纷减少。80年代,索要债款、劳动报酬、借贷
手续不完善等纠纷增多。
赔偿案件 1956年起开始审理赔偿案件,至1984年(缺6个年度数),一审共审
结1869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2.5%。1973年后,原作刑事处理的伤害赔偿案件转
为民事案件处理。1974~1984年,一审共审结18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