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审讯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审讯
1939年泰山特委政治保卫局设审讯科负责审讯工作。1944年抗日根据地扩大, 各级公安机关规定对犯人不准打骂、不准侮辱,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指名问 供和“车轮战”审讯方法,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者受奖的政策。罪犯主 要是日特、汉奸、国民党特务、敌伪情报人员及盗匪等。1948年7月专署公安局召 开审讯工作会议,审讯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管教犯人注重感化教育,让 犯人自己管理生活,自炊自食。 建国后,专署公安处政保科,负责预审工作。各县公安局设有相应的审讯班子。 1953~1955年,逮捕、审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共4515名,1958年“大 跃进”实行突击审讯,出现刑讯逼供现象。 “文化大革命”中,审讯工作由“军管会”负责。1978年公安局成立预审科, 逮捕犯人须呈人民检察院批准。审讯人犯进行政策教育,促使其坦白交待罪行,既 审清案情,又深挖余罪,以现案带积案,扩大战果。1983年8月~1984年2月,在“ 严打”斗争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审理各类犯罪分子8000余名,未出现 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