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0月,成立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12月,阿东办事处与平阴县抗日
民主政府合并,建立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改为
平阴县民主政府。1950年1月改称平阴县人民政府。1955年11月,县人民政府改为
县人民委员会。1959年1月,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平阴县人民委员会撤销。1959年9
月恢复平阴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1日改
为县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1953年7月,平阴县先后召开5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
实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制,至1984年6月,共召开10届县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
设人大常务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1981年1月,建立政协平阴县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至1984年先后召开两届
全体委员会议。
七、平阴县人民政权机构
视图
1939年10月,成立平阴县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12月,阿东办事处与平阴县抗日
民主政府合并,建立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平阿县抗日民主政府改为
平阴县民主政府。1950年1月改称平阴县人民政府。1955年11月,县人民政府改为
县人民委员会。1959年1月,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平阴县人民委员会撤销。1959年9
月恢复平阴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平阴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1日改
为县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1953年7月,平阴县先后召开5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
实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制,至1984年6月,共召开10届县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
设人大常务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1981年1月,建立政协平阴县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至1984年先后召开两届
全体委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