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0月,建立新泰县抗日联合政府。同年11月,日军“扫荡”时遭破坏。
1939年9月,成立新泰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9月,经中共鲁中区委决定调整区划,
新泰县分为新蒙、泰宁、新甫3县,分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1943年8月,恢复新泰
县建制,并组建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改称县民主政府。1949年10月改称县
人民政府。1956年1月,改为新泰县人民委员会。1960~1984年,从新泰县析出孙
村、小协、东都等地建新汶市。1967年2月建立新泰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县革
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1984年2月,新泰县、新汶市合并建立新泰市,遂成立
市人民政府。
自1949年11月起,新泰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至1953年11月共召开10届
11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1983年共召开9届县
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建立新泰市后,同年8月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按届次排序为第
10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设人大常务委员会,并设办事机构。至1984年12月,
共召开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19次。
1981年1月成立政协新泰县委员会,1984年2月改称政协新泰市委员会。县(市)
政协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三、新泰市人民政权机构
视图
1938年10月,建立新泰县抗日联合政府。同年11月,日军“扫荡”时遭破坏。
1939年9月,成立新泰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9月,经中共鲁中区委决定调整区划,
新泰县分为新蒙、泰宁、新甫3县,分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1943年8月,恢复新泰
县建制,并组建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改称县民主政府。1949年10月改称县
人民政府。1956年1月,改为新泰县人民委员会。1960~1984年,从新泰县析出孙
村、小协、东都等地建新汶市。1967年2月建立新泰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县革
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1984年2月,新泰县、新汶市合并建立新泰市,遂成立
市人民政府。
自1949年11月起,新泰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至1953年11月共召开10届
11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1983年共召开9届县
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建立新泰市后,同年8月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按届次排序为第
10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设人大常务委员会,并设办事机构。至1984年12月,
共召开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19次。
1981年1月成立政协新泰县委员会,1984年2月改称政协新泰市委员会。县(市)
政协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