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莱芜市人民政权机构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二、莱芜市人民政权机构


    1939年8月,建立莱芜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5月,莱芜划分为莱芜(北)、莱
东、莱南(后与新泰一部成立新甫县)3个县,并分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
月恢复莱芜县原建制,成立莱芜县民主政府。1950年1月1日改称县人民政府,1955
年11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2月成立莱芜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称县
人民政府。1983年8月30日,撤销莱芜县建立莱芜市,成立市人民政府。
    建国后,1949年11月至1953年11月,先后召开5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
后,依照宪法规定,改为县人民代表大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10届县(市)人
民代表大会。1981年始设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自1980年建立政协莱芜县委员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2届政协全会,并设
政协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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