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8月,建立莱芜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5月,莱芜划分为莱芜(北)、莱
东、莱南(后与新泰一部成立新甫县)3个县,并分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
月恢复莱芜县原建制,成立莱芜县民主政府。1950年1月1日改称县人民政府,1955
年11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2月成立莱芜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称县
人民政府。1983年8月30日,撤销莱芜县建立莱芜市,成立市人民政府。
建国后,1949年11月至1953年11月,先后召开5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
后,依照宪法规定,改为县人民代表大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10届县(市)人
民代表大会。1981年始设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自1980年建立政协莱芜县委员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2届政协全会,并设
政协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二、莱芜市人民政权机构
视图
1939年8月,建立莱芜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5月,莱芜划分为莱芜(北)、莱
东、莱南(后与新泰一部成立新甫县)3个县,并分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
月恢复莱芜县原建制,成立莱芜县民主政府。1950年1月1日改称县人民政府,1955
年11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2月成立莱芜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称县
人民政府。1983年8月30日,撤销莱芜县建立莱芜市,成立市人民政府。
建国后,1949年11月至1953年11月,先后召开5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
后,依照宪法规定,改为县人民代表大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10届县(市)人
民代表大会。1981年始设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自1980年建立政协莱芜县委员会,至1984年7月,先后召开2届政协全会,并设
政协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