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后,泰安县根据抗日斗争的需要先后分为泰安、泰西、泰历(泰北)、泰
泗宁、泰宁(后称徂阳)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泰历、泰泗宁县撤销,泰安、
泰西、泰宁县抗日民主政府称县民主政府。1949年6月,泰西县撤销。1949年10月
成立泰安县人民政府。1955年8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泰安县将城关镇
划出建立泰山市,成立泰山市人民委员会。同年11月29日泰山市与泰安县合并改称
泰安市,遂建立泰安市人民委员会。1963年5月泰安市恢复泰安县建制,市人民委
员会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成立泰安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为县人民
政府。1982年3月撤县建市,改称泰安市人民政府。
建国后,泰安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1949~1952年共召开4届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1954年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1984年共召开9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届、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自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设立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1955年3月,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安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
机构。至1984年7月共召开5届政治协商会议。
一、泰安市人民政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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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后,泰安县根据抗日斗争的需要先后分为泰安、泰西、泰历(泰北)、泰
泗宁、泰宁(后称徂阳)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10月,泰历、泰泗宁县撤销,泰安、
泰西、泰宁县抗日民主政府称县民主政府。1949年6月,泰西县撤销。1949年10月
成立泰安县人民政府。1955年8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泰安县将城关镇
划出建立泰山市,成立泰山市人民委员会。同年11月29日泰山市与泰安县合并改称
泰安市,遂建立泰安市人民委员会。1963年5月泰安市恢复泰安县建制,市人民委
员会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成立泰安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为县人民
政府。1982年3月撤县建市,改称泰安市人民政府。
建国后,泰安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1949~1952年共召开4届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1954年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1984年共召开9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届、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自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设立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1955年3月,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安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
机构。至1984年7月共召开5届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