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九节 县、市政权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6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九节 县、市政权
1912年民国建立,泰安、莱芜、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平阴、汶上、泗水 等县政权机关沿用清末旧制。1913年各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每县设知 事1人,并设总务、财政、司法3科。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县公署改称县政府, 县知事改称县长,置县长1人,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社会、总务等 科、局。1929年1月改设第一科、第二科及公安、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等局。 1933年裁局改科,除原有一、二科外,财政局改为第三科,建设局改为第四科,教 育局改为第五科,公安局改称警察局。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入境, 国民党县政府官员逃亡,各县政府自行解散。1946~1947年下半年,解放战争时期, 多次拼凑名存实亡的国民党县政府,至1948年9月全部解体。 1938~1939年,日伪在区内各县建立伪县公署,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日本顾 问1人,设秘书室、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警察所。1943年日伪县公署改称县 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伪政权全部垮台。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1939 年8月,莱芜县建立区内第一个抗日民主政府。之后,泰安、新泰、肥城、东平、 宁阳、平阴、汶上、泗水等县相继建立抗日民主政府,日本投降后称县民主政府。 建国后先后改称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政府。至1984 年,泰安地区行政公署领辖肥城、宁阳、东平、平阴、汶上、泗水6个县政府,并 代管泰安、莱芜、新泰3个省辖县级市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起,各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1954年7月,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草案)》规定,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1981年各县市人民代表大 会设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1955年3月,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安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 机构。1980年、1981年莱芜、新泰先后建立政协委员会。1984年宁阳、肥城、东平、 平阴、汶上、泗水等县先后建立政协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政协委 员会具有实施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