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1950年5月,中共泰山地委与中共泰西地委合并建立中共泰安地区委
员会,秦和珍任书记。地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工
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训班等,后增
设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密委员会等。机关驻泰安城。隶属中共山东分局领导。
是年6月,地委组织全区开展以克服领导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
腐化、骄傲自满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整顿机关作风,密切上下级之间、党群之
间的关系,领导全区开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恢复国民经
济,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巩固人民政权。1951年4月,泰安地区第一次党员
代表会议召开,总结了土改、抗美援朝等工作,提出了今后的任务,开始对全区党
组织进行整顿和清理。1951~1952年,地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党和国家工作人
员中开展“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这次运动,教育
了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干部,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的腐蚀。在私营工商业者中
进行“五反”,即“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
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打击了私营工商者中的不法行为,教育了广大
私营工商业者,调整了公私关系,促进了私营工商业健康发展。1953年,地委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在全区开展统购统销工作;
同时,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1954年,全面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
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于1955年领导了全区的“肃反”斗
争。1956年,全区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反右的指示,在全区开展
整风运动和反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猖狂进攻的斗争,在反右派
斗争中,犯了扩大化错误。
1958年,地委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
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年底基本实
现了人民公社化。在“大跃进”过程中,“浮夸风”、“共产风”等左倾的错误给
经济建设造成了很大损失。1958年10月,泰安地区建制撤销。1961年7月,恢复泰
安地区,遂建泰安地委。地委恢复后,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全力恢复和发展经济。1963年,地委根据中央部署,
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1964~1966年,在农村分期分批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
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四清”运动,“四清”运动对改进农村干部的作风和生
产队经营管理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在运动中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
批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受到错误的批判,后期作了纠正。
1966年5月,开始“文化大革命”。是年8月,“红卫兵”及其造反组织冲击地
委机关,揪斗领导干部。1967年1月,“泰安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夺
了地委、专署的权,3月,成立由军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
的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地委、专署的职权,党的组织生活被迫停止。1969
年10月,中共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1970年,在全区开展整党建党,
恢复党员组织生活。1971年5月,中共泰安地区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中共泰安地区第一届委员会。是年9月,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5年,地委
各职能部门逐渐恢复,党的日常工作逐步走向正轨。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地委和各级党委领导全区开展揭批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清查帮派体系,进行党政机关的组织整顿。1978年,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地委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
线、方针、政策,致力于经济建设,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纠正冤假错案,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加强党
的建设。1980年,地委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
生产力。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泰安地区,原县级泰安市升为地级市,
实行市辖县体制,同时,建立中共泰安市委。
第四节 中共泰安地区委员会
视图
建国后,1950年5月,中共泰山地委与中共泰西地委合并建立中共泰安地区委
员会,秦和珍任书记。地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工
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训班等,后增
设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密委员会等。机关驻泰安城。隶属中共山东分局领导。
是年6月,地委组织全区开展以克服领导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
腐化、骄傲自满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整顿机关作风,密切上下级之间、党群之
间的关系,领导全区开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恢复国民经
济,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巩固人民政权。1951年4月,泰安地区第一次党员
代表会议召开,总结了土改、抗美援朝等工作,提出了今后的任务,开始对全区党
组织进行整顿和清理。1951~1952年,地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党和国家工作人
员中开展“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这次运动,教育
了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干部,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的腐蚀。在私营工商业者中
进行“五反”,即“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
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打击了私营工商者中的不法行为,教育了广大
私营工商业者,调整了公私关系,促进了私营工商业健康发展。1953年,地委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在全区开展统购统销工作;
同时,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1954年,全面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
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于1955年领导了全区的“肃反”斗
争。1956年,全区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反右的指示,在全区开展
整风运动和反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猖狂进攻的斗争,在反右派
斗争中,犯了扩大化错误。
1958年,地委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
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年底基本实
现了人民公社化。在“大跃进”过程中,“浮夸风”、“共产风”等左倾的错误给
经济建设造成了很大损失。1958年10月,泰安地区建制撤销。1961年7月,恢复泰
安地区,遂建泰安地委。地委恢复后,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全力恢复和发展经济。1963年,地委根据中央部署,
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1964~1966年,在农村分期分批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
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四清”运动,“四清”运动对改进农村干部的作风和生
产队经营管理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在运动中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
批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受到错误的批判,后期作了纠正。
1966年5月,开始“文化大革命”。是年8月,“红卫兵”及其造反组织冲击地
委机关,揪斗领导干部。1967年1月,“泰安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夺
了地委、专署的权,3月,成立由军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
的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地委、专署的职权,党的组织生活被迫停止。1969
年10月,中共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1970年,在全区开展整党建党,
恢复党员组织生活。1971年5月,中共泰安地区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中共泰安地区第一届委员会。是年9月,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5年,地委
各职能部门逐渐恢复,党的日常工作逐步走向正轨。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地委和各级党委领导全区开展揭批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清查帮派体系,进行党政机关的组织整顿。1978年,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地委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
线、方针、政策,致力于经济建设,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纠正冤假错案,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加强党
的建设。1980年,地委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
生产力。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泰安地区,原县级泰安市升为地级市,
实行市辖县体制,同时,建立中共泰安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