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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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5月,汶河流域降暴雨,堤岸溢,决口70多处,淹地250万亩。大清河流
域堤岸决口11处,受灾面积63.8万亩,有921个村庄受淹,受灾人数34.6万。
1919年6月,大汶河北岸明新村处决口,淹没汶阳西部农田5万亩。
1921年6月,泰安县阴雨连绵月余,汶水涨溢;东平县秋季淫雨,汶、清(大清
河)均决口;肥城县大汶河营盘口、羊岚角决口,10万亩耕地被淹,倒塌房屋万余间。
1924年8月,黄河决口黄花寺,东平县西南村庄及秋禾尽被淹没。
1933年8月,黄河决口,东平县10万农民受灾。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列东平县
为一等灾区。
1949年7月,水灾。全区受灾面积73.3万亩。其中肥城县连降暴雨,漕、浊、
康王、汇河皆漫溢成灾,决口82处,冲毁农田14.8万亩,房屋2.7万间,淹死人24
名,伤58人。9月,东平县旧临黄堤决口,270个村庄、20万亩耕地被淹,8万人受灾。
1950年,6-7月水灾。全区受灾面积850.6万亩。
1954年8月,黄、汶并涨,沿黄平阴、东平、长清、章丘4县遭受特大洪水灾害,
淹地55万亩,倒塌房屋8万间,伤亡103人。同时,洪水大量涌入东平湖,湖堤全线
告急,8月13日东平破堤蓄洪,淹东平县堤子区14.8万亩农田,110个村、5681户,
倒房屋2.2万间。灾后,政府拨款3.94万元赈灾。
1955年8-9月,区内连降暴雨,黄、汶漫溢成灾,淹地3635.4万亩,有34.9万
户农民受灾。
1957年7月,全区10县均遭水灾,淹地289.9万亩,倒塌房屋41.6万间,死伤
627人。
1963年7月,平阴、肥城、章丘、长清4县暴雨成灾,平地水深0.5米,111.4万
亩秋作物受淹,949处河堤决口漫溢,冲毁小型水库21座,倒塌房屋4.41万间,伤
亡72人,毁树10万棵。
1964年7-9月,区内连降暴雨,沿黄东平、平阴、章丘3县特大暴雨,降雨量
867毫米,黄、汶均漫溢,决口141处,冲毁小型水库20座,淹地268.3万亩,倒塌
房屋30万间。其中东平县过水成灾面积41万亩,淹村201个,县城被洪水围困。
1969年2月10日夜,长清、平阴两县遭黄河凌洪袭击,40多个村受灾,平地水
深1-2米,面积50平方公里。
1970年1月,黄河凌洪漫溢成灾,长清县许寺、城关2公社51个村庄水深3-4米,
淹地5万亩,倒塌房屋1375间。
1978年7月13日,肥城县城关、仪阳、安庄暴雨成灾。4小时连续降雨160毫米,
淹农田22万亩,伤亡33人(其中死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