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法币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5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5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二、法币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发行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4行纸币作为法定货币,禁止银元、银两、铜钱流通。由于当时市场角 分票少,找零困难,造成“乡票”泛滥。1926~1928年间,泰安各商会发行“流通 券”,各地方银行、商号、军队都发行银行票、钱贴子、军需票等土什钞。1937~ 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为掠夺中国资源,在中国发行日元钞票,日伪 联合准备银行、华兴银行、储备银行等则发行各种伪钞。南京国民党政府1942年4 月、1948年8月、1949年7月相继把“关金券”、“金元券”、“银元券”投入市场 流通,以强制收兑社会上的金银、银币和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