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国家开始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中分配。按生产资料的重要程度,分
为统配物资、部管物资和三类物资进行管理。各类物资以计划调拨为主,政府对钢
材、木材、煤炭、水泥、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等主要物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
统一管理。至1957年,农用物资供应按“块块”(地方)进行分配;工业所用物资按
“条条”(系统)进行分配。1958~1963年,均按“条条”为主进行物资分配,由计
委编制计划上报,审批后,由物资部门执行计划,负责物资购进和供应。1964年后,
归口企业仍按“条条”进行分配,非归口行业改按“块块”进行分配。凡归口企业
所用物资由专署计委下达给所属各归口业务主管部门,再由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下达
给基层单位。非归口行业所用物资,由专署计委分配给各县、市计委,再由各县、
市计委分配给具体使用单位。1967年后,煤、石油和化工等产品,执行地区平衡分
配制。1971年后,除主要物资中的煤和化工等产品继续执行地区平衡分配制外,其
它物资改按隶属关系实行归口核算、统一下达指标的办法进行分配。
1978年后,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加强市场调节作用,
缩小指令性计划和统配、部管物资的比重。物资部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组织计划
外物资的经营。物资经营实行双轨制,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采取多渠道、
多形式的物资经营体制。
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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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国家开始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中分配。按生产资料的重要程度,分
为统配物资、部管物资和三类物资进行管理。各类物资以计划调拨为主,政府对钢
材、木材、煤炭、水泥、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等主要物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
统一管理。至1957年,农用物资供应按“块块”(地方)进行分配;工业所用物资按
“条条”(系统)进行分配。1958~1963年,均按“条条”为主进行物资分配,由计
委编制计划上报,审批后,由物资部门执行计划,负责物资购进和供应。1964年后,
归口企业仍按“条条”进行分配,非归口行业改按“块块”进行分配。凡归口企业
所用物资由专署计委下达给所属各归口业务主管部门,再由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下达
给基层单位。非归口行业所用物资,由专署计委分配给各县、市计委,再由各县、
市计委分配给具体使用单位。1967年后,煤、石油和化工等产品,执行地区平衡分
配制。1971年后,除主要物资中的煤和化工等产品继续执行地区平衡分配制外,其
它物资改按隶属关系实行归口核算、统一下达指标的办法进行分配。
1978年后,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加强市场调节作用,
缩小指令性计划和统配、部管物资的比重。物资部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组织计划
外物资的经营。物资经营实行双轨制,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采取多渠道、
多形式的物资经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