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粮食销售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4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4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粮食销售


    自由销售与配给1937年前,区内无专门粮食供应机构。居民所需粮油,主要靠
粮商、粮贩和集市贸易。
    1939~1945年,日伪统治区,在城市实行配给制度,日军、日侨配给大米、白
面,平民百姓配给烂谷、“橡子面”。在农村,一律攫取,先强购,然后搞所谓计
口授粮,致使饥民遍野。
    国民党政府,在统治区内实行粮食配售制。“市民不论大小口,每人每月可得
食米1市斗或面粉7.5公斤”,1947年后粮食短缺,抢购之事屡屡发生。
    革命根据地内,1942年前粮食供应无统一标准。党、政、军走到哪里,哪里负
责供应。1942年,实行定量供给,战斗部队每人每天1斤11两(16两制,下同),党
政机关1斤8两。1943年,部队每人每天1斤10两,地方机关人员1斤6两,各地均实
行临时支粮制度。
    解放战争时期,靠发动群从踊跃支前解决粮食供应。莱芜战役中,仅莱芜县运
到前线的粮食即达50余万公斤。淮海战役中,全区运粮401万公斤。济南战役中,
仅平阴县运往前线的面粉就有32.5万公斤。孟良崮战役中,新泰县支援小米、白面
10万公斤。与此同时,对缺粮群众实行救济。1948年,东平县发放救济粮26.5万公
斤,共救济3447户,14731人。
    建国初期,城镇粮食供应,机关、团体、学校和其它企事业单位,实行供应包
干制,每人每月60公斤小米。
    1952~1953年,为打击投机倒把分子囤积粮食、哄抬粮价、扰乱市场,泰安专
署粮食局大量向市场抛售粮食,以平抑物价。仅1952年就销售粮食15050万公斤。
比1951年增销60%。
    1953年,实行粮食计划供应。1956年,泰安专署粮局根据国务院及山东省政府
制定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规定了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口粮标准,分
6个级别:
    一级:特重体力劳动者,定量标准平均不得超过27.5公斤(一等30公斤,二等
27公斤,三等25公斤);
    二级:一般体力劳动者,定量标准平均不得超过22公斤(一等24.5公斤,二等
22公斤,三等20公斤);
    三级:轻体力劳动者,定量标准平均不得超过17.5公斤(一等19.5公斤,二等
17公斤,三等14.5公斤);
    四级: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企业职员、店员及其它脑力劳动者,定量标准
平均不得超过15.5公斤;
    五级: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下儿童,定量标准平均不得超过13.75公斤;
    六级:犯人定量标准平均不得超过14.25公斤。
    1959年,全区定量人口销售粮食9845万公斤。1960年,供应紧张,开展节约用
粮,适当降低定量标准。1961年精减职工,压缩非农业人口,粮食销售减少。1963
年,定量人口粮食销售5095万公斤。
    1971年,对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标准进行了调整。定量为:特重体力,一级28
公斤,二级26公斤,三级24.5公斤;重体力,一级23公斤,二级21.5公斤,三级19.
5公斤;轻体力,一级18公斤,二级17公斤,三级16公斤;脑力劳动者,一级16.5
公斤,二级15公斤;大中学生,一级17.5公斤,二级16公斤,三级15公斤;居民及
十周岁以上儿童13.5公斤;9周岁儿童13公斤,8周岁儿童12公斤,7周岁儿童11公
斤,6周岁儿童10公斤,5岁周岁儿童9公斤,4周岁儿童8公斤,3周岁儿童7公斤,2
周岁儿童6公斤,1周岁儿童4.5公斤,不满1周岁儿童3.5公斤。
    农村统销  1953年开始供应农村缺粮户。缺粮户经自报、公议,填制“农村粮
食统销花名册”,报政府批准后发给《粮食购买证》,农户持“证”到指定粮所购
买粮食。1979年后,粮食总产增加,人均占有粮食提高,统销粮食数量有较大减少。
1981年,全区统销粮食2526.5万公斤。
    议价销售  1963年开始,专署粮局按季下达销售计划与价格,亏损由国家财政
补贴、从严控制,是年粮食、油脂仅分别销售249万公斤、1.5万公斤。1966~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议价经营基本停止。其中1967年油脂仅售1.5万公斤,
1973年粮食仅售10万斤。1977~1984年,议价经营恢复发展。1981年成立粮油议价
购销公司,专门管理议价粮油经营。1984年议价粮油销售分别达到13131.5万公斤、
547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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