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机构网点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4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4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机构网点


    地区供销合作社  1950年5月,泰安专署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内设秘书、干部、
组导、生产、供应、推销、储运、会计、计划9个科,辖2处货栈,2处工厂,12个
县联社,共有干部职工1351人。1953年,泰安专署供销合作总社改为山东省供销合
作社总社泰安分社,撤销供应、推销2科,改设业务指导、粮食加工科。1955年增
设对私改造办公室和商政物价科。1958年11月,随区划变更,供销社并入济南市商
业局。1961年9月,恢复泰安供销合作社。1967年,专署供销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7年改为泰安地区供销合作社。至1984年,地区供销合作社设秘书、政工、教育、
业务、财务审计、基层工作、工业管理、储运保卫、饮食服务10个科。辖棉麻、果
品、土产、生产资料4个业务站,9个县联社,全区职工31391人。
    棉麻采购供应站  1957年,山东省供销社在泰安、大汶口两处设立烟麻采购站,
兼营畜产皮毛,由泰安供销社代管。1958年6月,泰安采购站改称山东泰安棉麻烟
采购供应站,负责棉麻收购检验工作,同年大汶口站改为泰安分站。1961年改称山
东省棉麻公司泰安棉麻采购站。至1984年,全站共有干部职工191人,固定资产259.
7万元,年经营额达2304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  1950~1952年,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经理部经营。
1953年经理部改为业务指导科。1961年9月,建立泰安生资站,受省生资公司和地
区供销社双重领导。1966年,地区生资站撤销,分别在泰安、莱芜、新汶、磁窑、
后屯、枣园、肥城建立7个分站。1969年,撤销分站恢复建立泰安地区生产资料采
购供应站,经营农机、化肥、农药、药械、耕畜、中小农具、农用薄膜等。1978年
将农机经营业务交农机公司。1984年,全站共有干部职工116人,固定资产278.6万
元,年经营额4937.6万元。
    果品盐业采购供应站  1966年10月建立泰安蔬菜果品分站,1971年改为泰安地
区果品蔬菜盐业批发站,增加盐业批发业务。1980年成立泰安地区果品食杂贸易货
栈。1984年改称果品盐业采购供应站,全站共有干部职工104人,固定资产49.5万
元,年经营额767.8万元。
    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  1971年建立。1972年接管废旧物资回收业务。1979年成
立泰安地区贸易货栈,和土产站合署办公,负责经营计划外三类产品和废旧物资回
收。至1984年,全站共有162人,固定资产65.6万元,年经营额1672万元。
    供销网点  1950年全区建立村办合作社414处,零售门市部345处。1952~1954
年,根据一区(县辖区)一社、一乡一店的原则,建立区乡合作社120个,批零商店
902个。1956年对农村私营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全区共有商业零售网点8129个,从
业人员16120人。

      1956年泰安专区农村商业网点统计表
                                单位:处、人
┌────┬─────────┬───┬───┐
│        │项目              │处数  │人数  │
├────┼─────────┼───┼───┤
│零售网点│总计              │12936 │27806 │
│        ├─────────┼───┼───┤
│        │合计              │8129  │16120 │
│        ├─────────┼───┼───┤
│        │专业性、综合性商店│611   │2474  │
│        ├─────────┼───┼───┤
│        │零售店            │838   │2337  │
│        ├─────────┼───┼───┤
│        │分销处            │1398  │3301  │
│        ├─────────┼───┼───┤
│        │代销处            │2422  │3603  │
│        ├─────────┼───┼───┤
│        │合作商店          │137   │1064  │
│        ├─────────┼───┼───┤
│        │自营小铺及货摊铺  │1274  │1274  │
│        ├─────────┼───┼───┤
│        │流动代购代销员    │      │479   │
│        ├─────────┼───┼───┤
│        │县社大型农具供应站│38    │147   │
│        ├─────────┼───┼───┤
│        │农业社办的定点小铺│1411  │1441  │
├────┼─────────┼───┼───┤
│饮食网点│合计              │1009  │3890  │
│        ├─────────┼───┼───┤
│        │供销社饭店        │134   │1349  │
│        ├─────────┼───┼───┤
│        │供销社食堂        │341   │1639  │
│        ├─────────┼───┼───┤
│        │合作饭店          │17    │70    │
│        ├─────────┼───┼───┤
│        │合作饭棚          │517   │832   │
└────┴─────────┴───┴───┘
                                    续表
┌────┬─────────┬──┬──┐
│        │项目              │处数│人数│
├────┼─────────┼──┼──┤
│采购网点│合计              │3534│6710│
│        ├─────────┼──┼──┤
│        │供销社采购站      │131 │449 │
│        ├─────────┼──┼──┤
│        │供销社采购组      │25  │60  │
│        ├─────────┼──┼──┤
│        │供应兼收购点      │3378│6201│
├────┼─────────┼──┼──┤
│批发网点│合计              │264 │1086│
│
├─────────┼──┼──┤
│                  │县社│22  │146 批发部
│                  │
├─────────┼──┼──┤
│                  │基层│177 │666 社批发部
│                  │
├─────────┼──┼──┤
│        │基层社零售兼批发点│65  │274 │
└────┴─────────┴──┴──┘

    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基层供销社改为人民公社供销科。1961年恢复基层供
销社,设立亦农亦商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全区百户以上的村庄均建立双代店。
1967年全区共有基层供销社107个,批零点1580个,双代店3227个。1978年,全区
共有基层社93个,批零网点1662个,双代店4435个。1982年将农村双代店下放,改
为村办或个体户办,双代店减少。至1984年,区有基层社121个,批零点1787个,
双代店1352个。
    饮食服务网点  饮食业有饭店、菜馆、茶馆、肉食业等;服务业有旅店、照相、
理发、洗染、浴池和修理业等。建国初饮食服务点主要分布在交通要道和集镇等人
员集中的地方,多为个体经营。1955年,对农村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由私人经营
过渡为集体经营。至1956年末,全区共有饮食点274个,从业人员2485人;服务业
从业人员3970人,均纳入各种形式的合作店、合作组。1963年,根据“加强管理、
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调整农村饮食网点,网点调
为180处,从业人员1051人,经营额占农村饮食业总额的93%。翌年,全区达到社
社(公社)有旅店,供销社基本控制农村饮食服务市场。1979年始,允许生产队、个
人经营饭店、旅店,开展市场竞争,实行薄利多销,议购议销,恢复名菜名吃。
1980年,全区增设饮食服务点41处,年营业额达2203万元。1981年实行利润包干,
超额分成或浮动工资制。1984年全区有饮食服务网点393个,人员2894人。其中饮
食网点236个,从业人员2466人;服务网点175个,从业人员4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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