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四、路政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3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3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四、路政管理


    建国初,境内路政管理主要是禁止铁木轮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遇雨,养路班组
设置路栏或劝阻车辆通行。
    60年代以来,全区推行“一员三员化”(即养路工人既当养路员,又当交通安
全宣传员和维护交通秩序管理员)经验,分段包干、搞好路政管理。
    70年代后,路政管理主要是劝阻禁止沿路群众借路打场晒粮、堆放物料、消除
违章建房、设置公路标志牌等。至1984年底,全区消除违章建筑房190余间,院墙
705米,堆积物3108处,迁移影响交通的集市5处,撤除摊点191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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