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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木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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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林木检疫
1983年,国务院颁布《植物检疫条例》,1984年区内各县均建立检疫机构,检 疫人员107人。同年,区内共检出国家及省定检疫对象19种,其中虫害10种,病害9 种。首次发现的检疫对象4种,即牡蚧、杨大斑溃疡病、栗疫病、楸树根瘤线虫。 共检疫各种苗木872万株,林木种子94万公斤,木材230立方米,苗木产地4300亩, 有效控制了检疫对象的调入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