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六、非商品收费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六、非商品收费


    建国初,区内非商品收费项目少,价格低。以城区为中心的房租、自来水、民
用照明电、旅店、澡塘、理发、照相、电报费、平信邮票、汽车票价等均由国家统
一定价。60~70年代,沿用过去服务收费低的价格标准。1978年后,随着区内第三
产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服务业日趋增多,非商品收费项目逐
渐增加。1980年后,先后提高各种服务收费标准,多次调升泰山游览收费。至1985
年,境内共有非商品收费项目上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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