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1968)江西省副省长。新泰市东南关人。
董琰出生书香门第,8岁读书,1929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一中学,加入“反帝大
同盟”。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组织并参加南下请愿团,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抗
日。1932年春被学校开除,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
1933年2月在济南被国民党逮捕,在狱中虽有人供他是共产党员,但他表现坚强始
终保守党的机密。1937年11月国共合作后获释,任中共新泰县工委书记。1938年1
月参加徂徕山起义,在第四支队任中队指导员和营教导员等职,是年6月任中共新
泰县委书记。1938年1月任中共泰山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参与创立泰山特委机关
报--《泰山时报》。1941年9月任中共泰南地委书记兼泰南军分区政委,领导泰南
区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反“扫荡”、反“蚕食”、反“清剿”、反“自省”的斗
争,恢复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立新西工委和新西办事处,及泰宁中心县委。
1944年春,为了扩大抗日根据地,他和军分区其他领导指挥所属部队一举拔掉星村、
仲村、盘车沟等敌据点,争取了两个大队和一个中队的伪军起义,恢复和开辟了
100多个村庄的工作,形成了与费北、泰泗宁接壤的抗日根据地。是年下半年至
1947年7月任鲁中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1948年任沂蒙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49年夏调鲁中南区,先后任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副书记等职。1950年6月后,
历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当选为第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因受向明错案牵累,被隔离审查、开除党籍。1962年5月平
反,1963年调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副省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残遭迫害,
1968年在上海华山医院病逝。1983年5月5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彻底平反。
董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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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1968)江西省副省长。新泰市东南关人。
董琰出生书香门第,8岁读书,1929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一中学,加入“反帝大
同盟”。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组织并参加南下请愿团,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抗
日。1932年春被学校开除,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
1933年2月在济南被国民党逮捕,在狱中虽有人供他是共产党员,但他表现坚强始
终保守党的机密。1937年11月国共合作后获释,任中共新泰县工委书记。1938年1
月参加徂徕山起义,在第四支队任中队指导员和营教导员等职,是年6月任中共新
泰县委书记。1938年1月任中共泰山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参与创立泰山特委机关
报--《泰山时报》。1941年9月任中共泰南地委书记兼泰南军分区政委,领导泰南
区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反“扫荡”、反“蚕食”、反“清剿”、反“自省”的斗
争,恢复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立新西工委和新西办事处,及泰宁中心县委。
1944年春,为了扩大抗日根据地,他和军分区其他领导指挥所属部队一举拔掉星村、
仲村、盘车沟等敌据点,争取了两个大队和一个中队的伪军起义,恢复和开辟了
100多个村庄的工作,形成了与费北、泰泗宁接壤的抗日根据地。是年下半年至
1947年7月任鲁中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1948年任沂蒙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49年夏调鲁中南区,先后任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副书记等职。1950年6月后,
历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当选为第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因受向明错案牵累,被隔离审查、开除党籍。1962年5月平
反,1963年调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副省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残遭迫害,
1968年在上海华山医院病逝。1983年5月5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彻底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