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集市贸易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集市贸易
集市分布清代泰安府有集市228处,分为官市和义市。民国时期,集市有较大 发展。其中泰安县由52处增加到106处。每个集市都有固定的集日,按农历五日一 集或二集。 抗日战争时期,集市变动大。人民政府根据战争需要,积极组织市场,保证粮 食和军需品供应。 建国后,1950年全区有集市321处。1956年有集市508处。1961年集市减至374 处。1965年恢复到401处。“文化大革命”期间,合并集市,至1978年全区仅有集 市287处。 1978年后,开放市场,发展集市贸易,1979年有集市292处,其中城市7处,农 村285处。1984年全区有集市429处,其中城市26处,农村403处。 集市贸易管理清代,集市有官义之分,官集由政府派公保(俗称集头)管理。清 末民初,集市设官斗官秤,粮行、牙行,因政府增加课税,集头官吏欺压百姓,尔 虞我诈,贸易混乱。民国期间,“无集不税,捐税更难枚举”。1937年“七七”事 变后,集市贸易日趋萧条。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战争需要在游击区和根据地内,实行证照管理, 凡购粮超过百斤者,均须村长或村农救会长开据证明,方准流通,保证了粮食、棉 花、棉纱、食盐、火柴、药品等军需物资的供应。 建国后,1950年,加强集市管理,实行采购、销售、营业等证照管理,改造、 整顿经纪人,稳定物价,统一衡器,将表现好的经纪人转为“交易员”。1952年全 区建立市场贸易管理所79个,配交易员560人。1954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打击 粮商粮贩,实行限量、凭证交易。1956~1963年,市场管理交易所时撤时立,集贸 市场管理时宽时严。1961年,专署制定“关于农村集市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对全 区集市进行整顿,至1963年,建立市场管理所107个,配备管理干部350人,开展证 照检查,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稳定物价,购粮超过5公斤、瓜干超过15公斤者,均 须公社或管理区开具证照。是年成交额13016万元,市场价格比1962年平均下降51 .5%。其中粮食48.5%,肉蛋类42.5%,蔬菜49.9%,棉麻类61.8%,干鲜果31.3 %。 1964年“四清”运动期间,片面强调阶级斗争,提出“萝卜芫荽葱,阶级斗争 在其中”的口号,对上市物资严加控制,成交额下降。1965年,集市贸易成交额 9232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了市场管理机构,实行归口领导,采取撵、 管、训、查、扣、罚等管理方法,越管越死,防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976年集市 贸易成交额比1965年下降40.12%。 1978年后,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积 极扶持和鼓励农民经商,成交额连年上升,1984年集市贸易成交额33745万元,比 1976年增长6.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