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管理机构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0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2/article/10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管理机构


    公元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泰安州设“道正司”驻岱庙,“僧正司”驻普
照寺。各县设“道会司”和“僧会司”,管理区内道教、佛教事宜。清崇尚喇嘛教,
排斥其它宗教,机构不存。1928年,泰安成立佛教协会。1936年成立道教协会。
1946年各县均成立道教分会和佛教分会。
    建国初,宗教工作由专署宣传部和统战部管理。自60年代初,由专署民政局兼
管,各县、市在政府办公室设统战秘书分管宗教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宗教
管理机构撤销。1979年8月,行署在民政局设宗教民族事务科。12月,行署成立宗
教事务处,编制4人,管理区内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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