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一、社会礼仪

视图

档案浏览器

   一、社会礼仪
区内民众一向崇尚礼仪,热情好客,礼貌文明。 礼式 古代通行跪拜礼,俗谓磕头礼。凡百姓面见官员及婚丧、拜年、祭祖、 敬神等,皆行磕头礼。衙役见官长、仆人见主人、晚辈见长辈,有以右膝半跪侧身 请安之俗,谓之“打千”礼。平日亲友会晤、熟人路遇则作揖为礼或拱手致意。妇 女面见长辈或客人时,双手拢至右腰,同时稍曲右腿,身躯微下,上身前倾,名曰 “万福”礼。1912年,民国政府废止跪拜礼,改行鞠躬礼,但仅行之于官场。民间 除“打千”、“万福”之礼渐废外,其余依旧。30年代,公教人员行握手礼。抗日 战争时期,区内解放区逢年过节常举行团拜,互致鞠躬礼。建国后,庆典礼式行鞠 躬礼,民间开始行握手礼。此外,熟人相遇常招手致意或颔首示意。学生实行举手 礼。跪拜礼仅见于少数丧葬仪式。 待客 每逢客至,或迎至门外,或起立出室相迎,以示热情。客人进院或入室, 请客先行,让之上座,并奉以烟茶等。敬烟代为点燃,敬茶双手执壶斟至八分。客 人询及父母,多起立回答示谢。留客进餐,仍请上坐,或请人作陪,主人陪坐于下。 饮宴中热情向客人请酒让菜,以客人畅饮为快。用饭时,主人及陪客不先于客人吃 完,更不能擅离席位。饭后用茶。客走回压礼品,亲送门外道旁,行礼话别。上述 传统待客礼俗至今相袭。 社会交往 向人发问或有求于人,常先以“请”、“劳驾”、“借光”等为发 语词以示谦恭。受助于人时道声“谢谢”、“有劳”、“麻烦您了”等。受人感谢 时则说“别客气”、“没什么”等语。需他人让路高喊“借光”以示人注意,若冒 犯他人则说“对不起”,对方一般回答“没关系”。告别时互致“再见”。故知路 遇,点头或招手致意。骑车逢亲友,下车趋前致意。道路窄狭或人车拥挤,一般为: 行人让车马,人力车让机动车,轻车让重车。尊长、领导递赠物品,双手相接示敬。 亲友来访、馈赠,“礼尚往来”,给以回访、回赠。 称谓 分书面称谓和口语称谓。前者用于书信或较严肃的场合,后者讲究内、 外有别。 家族中称谓 书面称谓与口语、对外称谓的对应变化如下。 曾祖父、母:口语称“老老爷”或“老爷爷”、“老奶奶”。 祖父、母:称“爷爷”、“奶奶”。 父亲:称“爹”或“大大”、“爷”,现多称“爸爸”,对外称“家父”、“ 我父亲”。尊称他人之父为“令尊”、“您父亲”,回民称“大”。 母亲:称“娘”,现多称“妈”、“妈妈”,对外称“家母”、“我母亲”。 尊称他人之母为“令堂(慈)、”“您母亲”。 兄:称“哥”、“大哥”、“二哥”等。 嫂:称“嫂子”、“大嫂”、“二嫂”等。 姐姐:称“姐”、“姐姐”、“大姐”、“二姐”等。 弟弟:称“兄弟”,或直呼其名,对外称“舍弟”、“我兄弟”。 妹妹:称“妹妹”、“大妹妹”、“二妹妹”等。幼时可直呼其名。 弟媳:称“兄弟媳妇”、“弟妹”或直呼其名。 夫妇间:称“你”,后演为倚托式,如“孩子他爹(娘)”、“××(小孩名)他爸 (大大)、妈(娘)”,近年多直呼其名或姓。对外谦称妻子旧为“贱内”、“拙荆”、 “内子”,现多称“俺那口子”、“俺家里”、“我对象”、“我爱人”等。称他 人之妻为“令正”、“尊夫人”、“贤内助”、“您爱人”。 儿子:直呼其乳名,对外称“犬子”、“犬大”,现多称“俺大儿”、“俺儿 子”等。敬称他人之子为“令郎”、“您儿子”等。 女儿:幼时宜呼其名,成年称学名或“大闺女”、“二闺女”等。敬称他人之 女为“令爱”、“您闺女”等。 儿媳:称“他嫂子”、“媳妇子”,今多直呼其名。 公公:随夫称呼,但不称“大大”而称“爹”、“爷”,对外称“公公”。 婆婆:随夫称呼,对外称“婆婆”。 夫之兄、嫂、弟、姐、妹:随夫称呼,对外称“大伯哥”、“大伯嫂”、“小叔 子”、“大姑子”、“小姑子”。 同族中称谓书面称谓前加“族字”,如“族伯祖”、“族叔祖”、“族伯(叔)” 、“族兄(弟)”等。口语同家族称谓,一般冠以排行数字,如“大老爷”、“二奶 奶”、“三大爷”、“四叔”、“五哥”、“六弟”等。 亲属间称谓至亲有的书面称谓与口语相近或相同。如“舅父”(口语称“舅”)、 “舅母”(口语称“妗子”)。不同者,如书面称外祖父、母,口语为“老爷”、“ 姥娘”,忌面称“外老爷”。直系姻亲中的长辈、同辈、晚辈皆加“表”字,如“ 表叔”、“表哥”、“表侄”,口语也有省去“表”字的。对远亲,书面带“姻” 字,如“姻伯”、“姻叔”、“姻侄”、“姻孙”等;口语一般同直系姻亲。岳父 称女婿为“贤婿”、“快婿”,自称“眷生”;女婿称岳父为“泰山”、“岳丈”, 自称“门婿”或“子婿”,口语女婿随妻称呼,但对岳父不称“大大”而称“爷”或 称“大爷(叔)”,称岳母有的称“大娘(婶子)”,对外则称“丈母爷”、“丈母娘” 。非直系近亲中,父之姐妹称“姑”,母之姐妹称“姨”;姑、姨之配偶称“姑夫” 、“姨夫”。 世交友朋间称谓书面称谓前加“世”字,如“世兄”、“世弟”等。结盟兄弟 亲属加“仁”字,如“仁兄”、“仁弟”、“仁伯”等。现多同于家族称谓。结拜 干亲者,同辈称盟兄、盟弟,对外称“干哥”、“干弟”,称干同辈之父母为“爹” 、“娘”,当面忌称“干爹”、“干娘”。学生称老师为“师长”、“师尊”,自 称“门生”、“受业”;老师称学生为“贤契”、“学棣”,自称“友生”。建国 后学生一般直呼“老师”或冠以姓氏,老师对学生则直呼其名。 社会称谓 对年长者,男称“先生”,女称“太太”,年高者加“老”字,对 年长又不明行辈者,常在姓下加一“翁”、“老”等字。年纪约等者称“哥”、“ 弟”、“姐”、“妹”,或在其称谓前面加姓,如“×哥”、“×姐”,或称“老 兄”、“老弟”,自称“愚兄”、“愚弟”。建国后,根据年龄大小,多改称“老 同志”、“老大爷”、“老大娘”、“同志”等。干部、职工子女对父母的同事, 男称“伯”、“叔”、“大爷”,女称“姨”、“姑”;年老者称为“爷爷”、“ 奶奶”。青年工人称老工人为“师傅”。近年,通称陌生工人为“师傅”、“老师” 者渐至流行。旧时,民众称官员为“老爷”、“大人”、“长官”,自称“小人” 或“下民”;建国后,一般互称“同志”,对担任领导职务者或称职务。回族称叔 父为“大大”,姑母为“妈妈”,称熟人和朋友为“哥们”,现大多同汉族称谓。旧 时,江湖帮会习称“爷们”、“哥们”。个别人称父为“老头儿”、母为“老妈妈 儿”,兄为“老大”或“老二”等,被人讥笑为缺乏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