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 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调研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06年2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6/article/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6/article/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5月15日至17日,《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检查组在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刘秋增带领下,到泰安市就《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会见了检查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市政府副市长王利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康参加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吉伦等陪同调研。 在泰期间,刘秋增主任听取了市史志办主任马辉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情况的汇报,先后到东平县、肥城市和泰安市方志馆进行了深入调研。刘秋增主任对泰安市地方史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泰安市地方史志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措施有力,重点突出,成效显著,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并对下步地方史志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