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条例》为总抓手 推动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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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条例》为总抓手推动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上水平
徐恩虎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省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省地方史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也为史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全市的大局出发,把修志工作当作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史志工作,使史志工作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一、扎实推进基层志编修工作,不断扩大新一轮修志成果
编修乡镇志、村志、街道志、部门志、行业志、企事业单位志等基层志书,是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对此《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前,列入市政府第二轮修志规划的重点志书中,《泰安市志》和泰山区、新泰、肥城、宁阳、东平五个县市区志已经编修完成或即将完成,岱岳区志正在紧张编修中,在这种情况下,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省属驻泰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推动基层志编修工作中来,不断扩大新一轮修志成果。当前,全市基层志的编修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抓紧制订编修规划。去年10月全市基层志编修推进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修志工作认识早、行动快。特别是东平县召开了全县基层志编修推进工作会议,县长郭德文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通知,制订了编修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泰安市卫生志》、《泰安市人事志》、《泰安市开发区志》正在紧张编修中,全市基层志编修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最近,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基层志编修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本单位基层志编修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府提出的计划要求落到实处。方案制定后要及时报上一级史志编委会审批或备案。
二是充实修志人员。各县市区、矿业集团要成立基层志编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区域内基层志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修志单位要成立志书编委会和编审机构,做到领导到位、队伍健全、责任明确。针对各部门、各单位无专门史志工作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可相对固定一二名在职人员具体负责,同时聘请2~3名熟悉本行业、本单位发展情况的老领导和文字功底较好的退休、离岗人员做好修志工作。人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或安排他们到外单位参观学习,以适应修志工作的需要。
三是保障修志条件。按照《条例》规定,志书编纂和出版经费,本级政府和单位要予以保障。从市、县、乡三级修志情况看,越是基层,修志经费越紧张,困难越多,条件越差。但是,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统筹安排,修志经费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的领导要以政治远见和历史眼光来看待基层志编修工作,挤出一定经费投入修志事业,舍得花钱创造精神财富。
四是严格审验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志书要经市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县市区志要报省史志编委会审核备案;乡镇志要经县市区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报市史志编委会审核备案。凡不按规定程序报上一级史志部门审查审核的,市里不将其列入志书序列,并给予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责令其销毁重修。市、县(市、区)史志部门要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抓好检查,把问题解决在编修过程中,切实防止不合格的志书出版,以免贻误事业,误导子孙。
五是确保志书质量。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自始至终严格要求,严格把关。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广泛查阅历史资料,反复论证,把最能反映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历史变迁、改革历程、事业发展的素材挖掘出来,记入志书中。要正确处理修志进度与志书质量的关系,既要防止旷日持久,也要坚持质量第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审稿,做到观点正确,事实准确,数字精确,使志稿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对市、县二级志书的编修工作在这里特别强调几点:一是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泰安市志》的编纂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精品佳作。二是搞好考察论证,适时启动《徂徕山志》的编修。编修《徂徕山志》,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紧迫工作,对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要尽快组织开展现场考察论证和篇目设计工作,制定编修方案,下半年展开有关资料的调查和征集工作,争取两三年内完成编修任务。三是善始善终地抓好县市区志的编修工作。宁阳县、东平县在召开志稿评审会的基础上,对志稿要认真修改、补充,争取年内出版发行;岱岳区要借鉴兄弟县市区的修志经验,进一步加快修志进度,确保志稿的质量。已出版新一轮志书的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要结合志书的发行,大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不断扩大志书的使用效益。
二、以拓展服务为中心,大力加强市情研究和史志资源开发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史志机构不但要做好修志工作,同时要搞好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搞好读志、用志,开展社会服务比修志工作更为重要。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史志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挖掘方志资源,积极开展市情研究,在为现实服务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总体上看,市情研究和史志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子还不宽,发展的潜力还很大。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信息化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地情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迫切。史志部门和广大史志工作者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立足自身优势,不断拓宽史志工作服务领域,在建设经济强市和构建和谐泰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继续扎扎实实做好全市历史文化遗迹调查论证工作,组织编纂《泰安市历史文化遗迹志》。去年以来,市政府组织史志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载入各级志书的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了普查,共登记670余处,包括名山、名水、名泉,远古人类生产生活遗迹、重大历史事件遗迹、历史人物生活遗迹、古建筑遗迹、摩崖碑刻、古街古村遗迹、革命历史遗迹等八大类。这些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市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开发利用不够;有的因经济、交通等条件制约,至今未挖掘利用;甚至有的具有不确定性,很容易被外地区借用、利用,造成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流失。为充分挖掘、开发、利用好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史志部门要发挥优势,运用掌握的历史资料,组织广大史志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在去年普查的基础上,抓紧进行重点调查,特别是对有争议的历史文化遗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做好确认工作。最近,东平县史志部门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对罗贯中故居遗迹进行了考证,并将考证结果载入新修《东平县志》,为开发利用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做出了贡献。在进行历史文化遗迹调查的基础上,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调查报告,整理出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的资料,提出挖掘、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组织力量铺开《泰安市历史文化遗迹志》编纂工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事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二是大力开展市情研究和市情信息征集、整理工作。搞好市情研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史志部门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各级史志部门和广大史志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资源、人才等优势,积极有效地开展市情、县情、乡情研究和信息收集、整理。今天,泰安市市情研究会就要正式成立,要切实发挥好市情研究会在宣传市情、研究市情方面的平台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才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精心选题,深入研究,多出成果,服务现实。拓展服务要有针对性,用志要用在“节骨眼”上,多走“当头炮”,少走“马后炮”。当前,要重点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市情、县情研究报告和地情信息。要以加强市情研究、弘扬历史文化、交流沟通信息、推进和谐发展为宗旨,办好《泰安市情》杂志,充分发挥其宣传市情、研究市情的阵地作用。各级史志部门要根据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组织编纂市情资料、相关专著、论文,编辑出版史志音像制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影视作品、教材读本、资政论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市情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更好地为中心、为大局服务。
三是大力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搞好现代网络技术的运用,是史志部门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史志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注重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要加大市情、县情资料库征集、录入力度,不断丰富充实市县情资料库内容,特别是尽快把《泰安年鉴》、《泰山区志》、《新泰市志》、《肥城市志》等志鉴资料录入市情资料库,供社会查阅。今年1月,由市政府主管、市史志办主办、具有独立域名的泰安市情网正式开通,为社会提供了宣传市情、查阅资料的信息平台。各县市区也开办了县情、市情网,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要不断更新、充实、丰富地情网内容,使之成为囊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内容的综合性网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开放的信息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加快方志馆(室)建设步伐。方志馆(室)是一个地方区域地情的资料中心,是史志部门为社会服务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市方志馆新馆经过积极筹备,已对社会开放。市史志办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市内各级各类志书、地情资料征集齐全。要通过购置、交换、征集等方式收集外地各类志书、年鉴,丰富方志馆馆藏;同时做好本市古籍志书的普查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旧方志整理、点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翔实的市情资料。各县市区方志馆(室)也要想方设法增加馆藏,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以贯彻《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
志书是官修的地情书、国情书,编史修志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政府转变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内容。修志工作是政府行为,是法定义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续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级必须高度重视,要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史志事业的顺利发展。一要切实保证“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能否做到“一纳入、五到位”,这是衡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重视地方史志工作的标准。各级领导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这一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修志办鉴工作横陈百科,包罗万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单位和行业,需要上下协调一致。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都要从大局出发,服从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市史志办作为市政府修志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担负起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的职责。特别是当前要对县市区志和基层志的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搞好督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史志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对各部门、各单位编修基层志、部门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三是大力加
强史志工作者队伍建设。地方志和年鉴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它记载的数字、记述的事件,均带有政府认定的色彩。这就要求史志工作者具有十分严谨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记事,科学谨慎地写史。因此史志工作者的责任心至关重要。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长计议,让文字基础比较好、有事业心、责任心的同志和德、识、才、学兼备的同志担任这项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适应工作需要的史志工作者队伍,确保持续有效地把史志工作做好。各级政府要努力为史志工作者排忧解难,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作者为泰安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