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学英同志对地方史志工作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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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学英同志对地方史志工作提出新要求
2月7日,泰安市政府市长贾学英在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地方史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政府工作报告》第一部分“十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中,贾学英市长强调指出:“……史志等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报告第三部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中,贾市长强调:地方史志工作要“加强市情研究,搞好依法修志”。
会议审议通过的《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地方史志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第十一章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繁荣活跃文化事业”一节要求:“到2010年,全市实现县市区都有文化馆、图书馆、地方志馆,社区、乡镇有文化中心的目标”;要“加强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工作”;“加强市情研究,坚持依法修志,推动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认真贯彻《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推动全市地方史志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关键一年。贾学英市长的报告和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地方史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指明了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推进地方史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使史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