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圣柳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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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孟子曾推崇过四大圣人:“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柳下惠“和圣”之称由此而来。
和圣柳下惠,生于公元前720年12月18日[1],卒于公元前620年元月1日[2]。
柳下惠,生前并无此名。其父无骇,字展,鲁国公族大夫,曾任司空。公元前715年,无骇卒,鲁隐公“命以字为展氏”(《左传·隐公八年》)。其子展获,字禽,一字季。展禽寿终正寝,其妻姜氏与门人商定,以“惠”为谥号。因他居邑在柳下(即今新泰夏家隅村,原名柳里;一说在今曲阜柳庄或今河南濮阳柳屯,均无实据),故后人尊称其号为“柳下惠”。在古籍中,柳下惠尚有其他名号十多个,但不常用。
柳下惠所处的春秋早期,周王朝的一统天下已遭诸侯挑战,礼崩乐坏局面开始出现。在长达近百年的生命历程中,他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坚持“和而不同”[3],做出了许多常人不想做或做不到的惊世骇俗之举,表现出无私无邪的磊落胸怀和出于污泥而不染的自持能力。他的行为和思想为后来孔孟儒家学派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因此有“后周公、先孔孟”[4]之美誉。

突破世俗 体暖寒女
一提起柳下惠,人们会马上联想到“坐怀不乱”的典故。其实,“坐怀不乱”乃后世小说家言,与历史事实并不完全一致。
最早记载近似“坐怀不乱”故事的是《吕氏春秋》,在宋《孔子集语·颜叔子》中曾引述过。大意是,鲁国一男子独处一室,邻居一寡妇也独处一室。一天夜里,狂风暴雨毁坏房屋。妇人前来找男子避雨。男子闭门不接纳。妇人隔窗问男子,为何不接纳。男子答,我听人说,男女不到六十岁不能同居。现在你年轻,我也年轻,所以不可接纳你。这时妇人搬出一个榜样说,“子[5]何不若柳下惠,妪不逮门之女,国人不称其乱”。男子说:“柳下惠则可,吾固不可。吾将以吾不可,学柳下惠之可。”后孔子针对此事,大赞鲁男子:“欲学柳下惠者,未有似是也。”
《孔子家语·好生》、《诗经·小雅·巷伯》毛传孔疏等古籍,都载有这个故事,看来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何谓“妪不逮门之女”?妪,以体使温暖。不逮门,未来得及进门。门,后多释为城郭之门。全句意思是,用自己的体温暖和来不及进城门避寒的女子。嘉祥武氏祠汉画像石上柳下惠覆寒女作妪伏状,最近原义本相。
鲁国是最崇尚礼制的国家,主张男女有别。柳下惠作为公族成员,竟然去“妪不逮门之女”,为什么“国人不称其乱”呢?在儒家看来,“爱人”是“仁”的核心。《论语·雍也》云,若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就是超越“仁”,达到更高“圣”的境界,连尧、舜都不易做到。而柳下惠做到了,故孔子由衷地赞美他以及善学他精神的人。

条分缕析 公正断案
柳下惠任鲁国士师,主管刑罚。1984年,在湖北荆州出土的汉代竹简《奏谳书》,记载了柳下季(柳下惠)为鲁君治狱的一个典型案例,填补了古籍只记其职、不见其事的空白。
这是一件偷盗案。有个名叫佐丁的人,盗粟一斗,价值三钱。按鲁国以往“盗一钱到廿钱,罚金一两”的法律规定,佐丁最重被判罚一两钱币。柳下季为鲁君断这个案,“论完丁为倡”,就是建议鲁君对佐丁施以双重刑罚,先“完”后“为倡”。“完”,就是剃光头。古人蓄发爱发。剃光头在当时是一种损伤尊严但不伤及身体的较轻处罚。而“倡”是一种比低贱的“隶臣妾”还要低贱的下人。“为倡”就是要去当(一段时间)这样的人。若判“完为倡”,偷盗额当“过二百到千(钱)”,但佐丁案值不过三钱而已。所以鲁君接到柳下季所报奏折后便问他:“不已(亦)重乎?”
柳下季如此重判自有他的法律依据。他条分缕析,娓娓道来:当初佐丁戴着鉥冠[6],穿着儒服[7],案上陈放公(功)牒,负责礼制管理,他竟干出偷盗勾当。这是“以小人之心,盗君子之节,又盗君子之学(“礼”);并以他那些所谓“功德”去欺骗上司。这就相当于犯了双重“白徒罪”。本来,偷盗额“过百到二百(钱)”者,才判为“白徒罪”。佐丁偷盗额虽少,但他是个知书懂礼的文人、官吏,影响极坏,故可从重判处“白徒罪”;再就是他欺骗上司,又当以“白徒罪论之”。这样他就犯了双重“白徒罪”。“白徒罪”是“异时鲁法”的一个老罪名,相当于当今(指柳下季判案时)判为“隶臣妾”。按老法量刑,双重“白徒罪”还要“加其罪一等”,比照过来,如今自然要判他“完为倡”双重刑罚了。
鲁君听后,称赞柳下季量刑得当。
这个案例,充分表现出柳下惠在士师这个岗位上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精通律法、严明断案的业务能力。他是我国古代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

直道事人 三黜不去
就柳下惠的事迹来说,最受人推崇的在民间是“坐怀不乱”,而在儒家圣贤那里则是“三黜不去”。
最早记载柳下惠“三黜不去”的是《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三黜”的根本原因是“直道而事人”,也就是以正直之道事奉他人,实际是指坚持原则,维护正义,秉公办案,不循私情,尽心尽力地为上司办事、为国效力。但是,在当时“群邪丑直”[8]的社会中,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怎能保证他的做法不会得罪权贵甚至国君呢?多次罢官,在所难免。如果走“枉道”即歪门邪道,苦心钻营,自然会官运亨通,那么,又何必离开生养自己的祖国呢?据谱牒记载,柳下惠在士师位上累计时间并不长,证明他一生未走过可以邀宠的“枉道”,而走的是一条布满荆棘的“直道”。
“群邪丑直”,你个人如何能“直”?柳下惠采取的处世哲学是:“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孟子·万章下》)意思是说,你是你,我是我,纵然赤身裸体站在我身边,又怎么能玷污我的人格?确立了这样的原则,他就能上下进退,应对自如。“柳下惠不羞污君[9],不辞小官[10]。进不隐贤,必以其道[11]。遗佚而不怨[12],阨穷而不悯[13]。与乡人处,由由然[14]不忍去也。”(《孟子·万章下》)正是因为如此,孟子才送给他一顶“圣之和者”的桂冠。

据理宣扬 以民为本
《国语·鲁语上》记载了鲁国重臣臧文仲“使国人祭海鸟爰居”的一场闹剧,展禽(柳下惠)力辨其非。
臧文仲(?~前617),历仕于鲁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四世,是一位有阅历、有学识、有威望的执政高官。讲一般道理是难以说服他收回成命的。不过,展禽自有其高明之处。他高屋建瓴,提出一个与祭祀有关的重大命题:“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意思是说,祭祀,体现的是国家的法度;而法度,是执政成功的关键。既然如此,“故慎制祀以为国典”。然后,他援引历代圣王制定祀典所遵循的五条原则:“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15]大患则祀之”。他将这五条原则归结为一点,即所有被祭祀的人“皆有功烈[16]于民者也”。接着,他又以历代十四个实例进一步加以证明,例如,烈山氏之子柱“能殖百谷百蔬”,共工氏之子后土“能平水土”,黄帝能“明民共财”,舜“勤民事而野死[17]”,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正因为这些古代圣王“有功烈于民”,所以分别享受到其后代禘、祖、郊、宗、报五种“国之典祀”。
展禽在援引五条原则的同时,还不失时机地搬出一条历史上形成的戒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一个人虽是圣王,虽“有功烈于民”,但不是本族先人,也不能列入本族祀典。例如,周人与商人祭祀的祖先不同,就是明证。
至于历代之所以祭祀除“是族”之外的“山川之神”,在展禽看来,那是因为“天之三辰[18],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也都是“有功烈于民”的。
因此,列入祀典的仅是“有功烈于民”的两种对象:一是同族圣王,二是“山川之神”。“非是不在祀典”。
对照这“两种对象”,海鸟“爰居”,既非人之同类,又非“山川之神”,更无“功烈于民”,鲁国有什么理由祭祀它呢?臧文仲理屈词穷,只好认错。
透过这个完整的历史故事,我们可以看到柳下惠的良苦用心,那就是告诫执政者应将“有功烈于民”放在行政首位。同时,这也是他一生追求的崇高目标。

心中有信 一言九鼎
《吕氏春秋·季秋记》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齐攻鲁,求岑鼎。鲁君载他鼎以往。齐侯弗信,而反之为非,使人告鲁侯曰:‘柳下季以为是,请因受之。’鲁君请于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赂以欲岑鼎也,以免国也;臣亦有国于此。破臣之国,以免君之国,此臣之所难也。’于是鲁君乃以真岑鼎往也。”
文中最难解者是“臣亦有国”何义?汉高诱注《吕氏春秋》云:“言己有此信以为国也。”简言之,此“国”即“信”也。换句话说,此“国”所代指的正是扎根于柳下惠心灵深处的“诚信”。
柳下惠诚实正直、一言九鼎的为人,在当时社会上赢得崇高声誉。《荀子·大略篇》云:“柳下惠与后门者[19]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柳下惠“妪不逮门之女,国人不称其乱”,是因为其“贞洁之名素已彰者”[20]。柳下惠用自己行动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其影响力还跨越了国界。当齐侯已认出鲁君所送之鼎实为赝品的时候,他并不强令退换,而是耍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外交手腕:让柳下惠鉴定一下,他要说这是真的我就收下。他为什么敢于这样做?就是因为他相信柳下惠一贯的为人,绝不会说假话。不过,这一下却将柳下惠推到了两难境地;说是真鼎,可明明是假的;实话实说,鲁国就要失去岑鼎。是保住岑鼎而引来国难,还是交出岑鼎以免国难?柳下惠经过权衡,认为在当初鲁君已答应给齐岑鼎的情况下,只能兑现承诺。这样一来,展禽就将守护鲁君之国与保守心中之“国”统一起来了。汉刘向评论说:“柳下惠可谓守信矣!非独存己之国也,又存鲁君之国也,信之于人重矣!犹舆之车儿 车兀 也[21]。孔子曰:‘大车无车儿,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此之谓也。”(《新序·节士》)
柳下惠对后世影响巨大。孔子曾“数称柳下惠”[22],赞扬他“孝恭慈仁,允德图义,约货去怨,轻财不匮”[23],是一位“言中伦、行中虑”的高尚“逸民”[24]。孟子称柳下惠是可为“百世之师”的“圣人”:“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25],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孟子·尽心下》)孟子又进一步给柳下惠定位为“圣之和者”。一个“和”字,集中概括了柳下惠一生的最大特点和亮点。就是这个“和”字,成了千百年来一个永恒的话题,一篇永远做不完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