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林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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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山东省林业厅成立徂徕山封山育林委员会,开始封山育林和造林工作。1950年建立光华寺苗圃。1956年正式成立国营泰安专署徂徕山林场,级别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辖6个造林工作站。同年成立工会组织。1958年林场划归泰安县管辖。1959年选举产生林场总支委员会。1960年成立团总支委员会组织。1962年,林场收归省林业厅领导。至1965年造林基本结束,转入营林阶段。通过造林绿化,营造防护林带,构成了防护屏障,风沙灾害基本得到控制。1970年,徂徕山林场改为山东省建设兵团第三师十四团一营、二营。1974年,林场移交泰安地区,改名泰安地区徂徕山林场。1981年成立泰安地区林场委员会。同年成立森林保护站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1984年,林场定为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地区林业局领导。
1985年改为泰安市徂徕山林场,辖8个营林区。有职工524人。1992年,经林业部批准,建立国家级徂徕山森林公园,成立徂徕山管理委员会,与徂徕山林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年,林场制订“打开山门,引进农民进山承包”政策,对林场边缘宜林荒山进行承包造林。1999年,成立徂徕山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林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并与驻地乡镇、村成立了徂徕山联防分会。2004年,林场事业单位经费由差额改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至2012年林场共有干部职工391人。其中,管理人员123人,专业技术人员65人,工勤人员2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