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核定泰安市徂徕山林场内部机构设置 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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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核定泰安市徂徕山林场内部机构设置
的批复
泰编字〔2011〕68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徂徕山林场内部机构设置的请示》(泰林党字〔2011〕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泰安市徂徕山林场设置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生产科、林政科、多种经营科、基建科、职工教育科、老干部科、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林防火办公室、保卫处、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消防一队、消防二队;设置大寺林区、徂徕林区、王庄林区、锦罗林区、光华寺林区、礤石峪林区、庙子林区、黄石崖林区、王家院林区和太平顶景区。以上机构均为正科级规格,配备科级领导职数90名。党群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同时,撤销原泰安市徂徕山林场消防队。
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l、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林场机关工作制度,起草、审阅各种文件及文字材料;负责公文的收发、处理、文印、档案的使用与管理;负责接待服务工作和来信、来访的办理;协助林场领导处理党委、行政日常事务,处理林场综合性事务。
2、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资、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
3、财务科。负责编制生产、建设计划,拟定财务年度预算和计划草案,汇总财务月、季、年度报表;负责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和资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完整;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大型办公用品及时清查核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全场生产资料、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4、审计科。负责制定林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截留;负责全场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5、生产科。负责制定林场育苗、造林、森林更新、营林抚育、封山育林工作计划;负责检查指导林区营林技术措施、作业质量及标准要求;负责组织营林作业设计的实施管理及检查验收;负责推广应用林业新成果、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提高营林管理水平。
6、林政科。负责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学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协调解决林场与周边相邻单位的林地、林木纠纷,查处对林场林地、林木的侵权侵占行为;负责各营林区与地方的边界划定工作。
7、多种经营科。负责林场多种经营项目的发展、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安全生产细则、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标准;负责引进外资,扩大多种经营项目范围,检查、监督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8、基建科。负责林场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预算管理,掌握市场建材行情,编制工程预算,并组织人员检查验收;负责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检查、维修全场房舍、院墙及其他建筑设施。
9、职工教育科。负责制定职工培训、业余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讲座和文化补习班;负责与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横向联合,组织学术交流和协作;负责职工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文明单位的争创工作。
10、老干部科。负责林场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精神,及时反馈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老干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1、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林场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制定林场年度测报与防治计划;负责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林木、林产品产地和调运检疫,预防有害生物入侵。
12、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森林防火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责上报和发布森林火情信息;负责组织、培训林场森林防火队伍;制定森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值班备勤工作,值班记录登记。
13、保卫处。负责制定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教育机制,布置检查落实各种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和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查处治安案件。
14、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拟定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森林公园的广告、策划、宣传工作和导游词的编写;负责管理森林公园导游员、售票员及卫生清洁员的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游客的投诉。
15、消防队(一队、二队)。负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应对各类突发性林火事件,实施先期处理;实施护林巡查工作,负责林区内的林火监控工作;做好灭火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开展各种岗位练兵活动。
16、各林(景)区。拟定本林区的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本林区的造林绿化、森林资源培育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林区“三防”体系建设和具体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本林区的日常管理和生产工作,落实林区设施维护、运行保障和人员管理,落实营造林的管护、抚育等经营措施。
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