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徂徕山省级自然 保护区的批复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徂徕山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4/article/1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4/article/1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徂徕山省级自然
保护区的批复
鲁政字〔2006〕27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泰政发〔2005〕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91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777公顷、缓冲区面积3558公顷、实验区面积3580公顷。
二、徂徕山是泰山国家地质公园的组成部分、大汶河发源地之一,分布着大面积华北地区特有的油松林和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典型代表栎类,形成了典型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完整,珍稀动植物资源丰富,地质构造形迹、花岗岩地貌等地质景观丰富,历史文化遗迹、人文景观众多,具有很高的保护和研究价值。建立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对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望你市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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