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间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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徂徕山山区居民一向崇尚礼仪、热情好客,礼貌文明,民风古朴淳厚、诚实守信,舍己救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勤劳俭朴、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风尚世代相传。旧社会修桥补路,积德行善,扶贫济困的义举,倍受赞扬。革命战争年代,山区居民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和掩护革命军人、干部,深受社会赞誉。新中国成立后,山区居民的优良传统美德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受到社会的称赞;封建传统的陋习流弊和坏人坏事则受到谴责和抵制。
一、衣食住行
服饰 清末,徂徕山山区居民服装普遍由“家机布”(粗土布)缝制。男子穿对襟短衣,冬季外套大棉袄;女子穿大襟上衣。绅商塾师夏穿大褂,冬穿长袍,有的外套马褂。男女裤均为裹腰大裆式,有些居民冬穿棉裤衩(只有裤腿)。妇女必须扎腿,以宽布带从脚踝扎到膝下,否则不能出门。男戴帽垫(瓜壳形)、毡帽头、满头抹(套状帽子),女戴两片子帽。居民多穿“山鞋”(鞋面前为勾形,后有“叶根”)或圆口布鞋,小脚妇女喜穿木底鞋。民国期间,教员、学生穿中山服,亦有少数穿西服者;居民衣着无大改变,农事期间喜戴六角形“席夹帽”(草帽)。妇女七八岁即戴耳环,有的还戴戒指、手镯。新中国成立后,男以中山服、国防服为主,女以列宁服为多,服色以灰、蓝、黑为主。男戴带前折沿圆顶帽,女戴围巾。戴首饰者逐渐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无人戴首饰。20世纪80年代,服装鞋帽趋向多样化,花色款式变化很大,服式逐渐讲究。短大衣、长大衣、蝙蝠衫、羽绒服、健美服、西服以及各式各样的布鞋、皮鞋、塑料鞋、运动鞋、凉鞋等出现,夏季女装尤为丰富多彩,穿长、穿短、兴肥、兴瘦,姹紫嫣红。中青年女性时兴烫发,戴耳环、头饰、手镯、戒指等。居民服装的种类和款式与城市差不多,只不过在质地(化纤织物多)和做工工艺(名牌产品少)方面有较大差别。乡村中的老年人着装,基本放弃传统手工缝制的对襟袄褂、宽裆裤,更多的选择机制衣服。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传统的民族服装款式受到男女老少的青睐,如男女“唐装”、各类花样翻新的女士民族装饰图案服装等。年轻人着装追求时尚化、个性化、舒适化、多样化,主要服饰有西服、夹克服、运动装、风衣、羽绒服、休闲服、淑女装、牛仔装、健美服、T恤、裙装、裘皮服、羊毛服装、皮鞋、长筒皮靴等。佩戴首饰者日渐增多,以“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居多。在服饰民俗中,传统的某些禁忌仍有所保留,如子女在服“孝”期间,忌穿红色等艳丽服装。
饮食 新中国成立前,官绅富贾常年食白面(小麦面),每餐兼有酒菜肉。中等以下人家以粗粮为主,多为玉米、谷子、高粱等制品为食;逢年过节、招待客人、婚丧喜庆和农忙劳累时方吃白面。贫者则“半年糠菜半年粮”,有“煎饼卷小豆腐(由蔬菜剁碎脱水加豆面蒸成)”、“煎饼卷大葱蘸大酱”等传统吃法。春、夏、秋季以食用露天种植的蔬菜为主,冬季多食用储藏的白菜、萝卜等。20世纪30年代,主食以窝窝头、饼子较为普遍。新中国成立后,饮食逐步改善,多数用煎饼包“小豆腐”当主食。家庭用餐多由男女分桌,改为全家同桌、男女共餐。70年代前,鱼、肉、蛋类,多是逢节、待客、红白喜事或年长者食用,平日食用甚少。80年代起,白面制品逐渐成为人们的主食,主要有煎饼、面饼、馒头、包子、面条等。煎饼成为丰富生活的食品,其他粗粮制品已很少见到。饭食分主食、菜蔬、稀粥三大类,仍习惯吃煎饼,有“一张煎饼、两棵大葱”、“吃葱卷酱,越吃越壮”的民谚。副食、蔬菜品类繁多,最普遍的是白菜、菠菜、芹菜、豆角、黄瓜、莴苣、马铃薯、茄子、辣椒和瓜类、豆制品类,其中尤喜食白菜、豆腐;干菜有海带、虾皮、蘑菇等。20世纪90年代,农村发展大棚种植蔬菜,居民一年四季都可程度不同的(因家庭经济条件决定)吃上新鲜蔬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也能经常进食肉、鱼、禽、蛋类副食。同时,绿色食品、有机蔬菜已成为人们所追求的主副食时尚。20世纪末,居民在主食方面逐渐出现“复旧”现象,小麦面粉追求全麦粉(面粉越白越好、越细越好的观点逐步淡化),传统的小米、玉米、地瓜、荞麦、豆类等粗杂粮越来越受欢迎。食味一般尚咸喜辣,常以葱、蒜、咸菜、酱佐餐,又嗜咸鱼,尤喜白鳞鱼。人们爱喝稀粥的习惯相沿至今。
男性多有吸烟、饮酒、喝茶的嗜好。新中国成立前多为旱烟、散装白酒和粗茶(俗称干烘茶)。新中国成立后,卷烟、瓶装酒、花茶逐渐进入家庭生活。20世纪80年代起,传统名烟、名酒、啤酒、高级茶亦逐渐进入居民家庭。待客菜肴一般为四、六、八偶数菜,忌单数。逢年过节、婚丧寿诞宴宾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设筵席。传统筵席有“八八”席,即主菜八盘八碗,每道主菜带附菜4个(一般为“凉碟”),另加1~2个大件,多以海参、鱼肚、鱼翅、莲子、百合等为大件。“六六”席,主菜计六盘六碗,各带附菜4道,共60道,也可加大件。上述两种酒席均应具干、鲜、甜、咸、荤、素和糕点等品味。“十全席”(四盘、六碗)、“八大碗”,均带4个安酒碟,冬季往往再加火锅。上述各席必具公鸡、鲤鱼、肉类三菜。贫家设席则不拘规格,有八大碗、六大碗或六盘二碗等,俗称“二鼓眼”席。新中国成立后,上述各席渐少,以四、六、八、十等偶数菜肴待客,有的再加大件,且愈以讲求营养和色美、味香、形奇等。器皿多改用瓷具。20世纪90年代,居民待客也很少用散装白酒和散装啤酒,就连平时走亲访友带的礼品也须是价位相当的瓶装酒、奶制品等,牛奶、豆奶等为老年人和青少年常用饮品。居民普遍喜欢喝茶,多数男人爱饮烈性白酒,近年喝啤酒者渐多。妇女饮酒者甚少。
居住 新中国成立前,居民住土墙草屋,简陋狭小,仅可安身。富家讲究方正合局、左右对称、居高向阳,有“四合院”和“三合院”。北屋为主屋(俗称堂屋),其他为配房。大门内有“影壁墙”。北屋门前左方设“香台”。豪门大户建“三进三出”院落,一般有大门、仪门、月台、厅房、门房、内宅、花园、粮仓、柴禾园等。房屋结构讲究四梁八柱五大檩再加大椽,合瓦大脊,石墙砖垛,并在脊檐山墙等处饰以“五禽六兽”,刻有“元亨利贞”、“福禄祯祥”,“富贵寿考”等字的砖刻或陶制品。一般房子都在山墙上立“吉星高照”砖刻,檐角嵌“太公到此”砖刻,冲街的屋墙嵌“泰山石敢当”石(砖)刻。不论贫富家家都单设饭屋和栏圈,讲究“东南饭屋西南栏,饭屋靠近大门边”。大门、屋门均有门砧石。凡无后院墙而紧靠邻居的房屋,后面不能开窗。左邻右舍的主屋,高度要大体持平,尤其处于上首(左方、前方)的房脊不能超高。
新中国成立后,住房条件逐渐改善。20世纪70年代前,居民大多仍是坯墙草房,木棂窗户。80年代,居民大都翻盖新房,多数是砖瓦结构、玻璃门窗,少数富裕户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和“锁皮厅”。农村逐步实行建房统一规划,新式排房不断出现。20世纪90年代起,居民住房多半脱离了阴暗简陋的破屋老房,多新建“土洋结合”的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盖顶的前出厦平房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楼房。一些经济发展快的乡村,居民住房走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镇化发展的道路。
出行 新中国成立前,居民外出主要靠步行,有驴骡马者,用之代步。妇女多坐独轮车或骑驴。20世纪30年代,出现少量自行车。80年代,自行车基本普及,有的一户拥有多辆。同时,摩托车进入寻常人家。2000年起,居民家庭的摩托车、电动车日益普及。21世纪起,居民家庭的面包车、小轿车等私家车日趋增多。
二、生活用具
家具 新中国成立前,居民中上等家庭习惯在正房内对门墙壁中央放置条山几、八仙桌、椅子(多用太师椅),家具多以栗子红大漆油刷。贫穷之家设单桌、方凳、条凳,多睡土炕。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的质量、数量、品种不断更新。20世纪50~60年代,一般家庭仍以传统家具为主。70年代末,旧式家具逐渐淘汰,大立橱、写字台进入普通人家。20世纪80年代,普通家庭已使用沙发、茶几、菜橱、立橱、躺椅、写字台、组合橱及钢木家具等。
炊饮器具 鏊子、铁锅、铁勺、燎壶、菜刀为家庭必备。新中国成立前一般家庭用土坯垒砌的大炉灶做饭,风箱鼓风,烧柴草。炒菜烧水小火炉多为瓦盆作底糊泥而成。木桶、泥瓦罐、缸、盆为盛水洗涮用具。富裕人家用铜壶、铜勺、铜盆、铁水桶等,穷家多用葫芦勺、瓢等。新中国成立前,一般家庭用南泥茶壶和细瓷茶盅,酒壶多为锡制,穷家很少有茶具、酒具。20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搪瓷盆、铝勺。60年代,保温瓶广泛使用,铁炉具进入部分家庭。70年代,少数居民家庭开始使用铝制、塑料炊具和液化气炉具。20世纪80年代,不锈钢炊具时兴。
灯具 新中国成立前,多用灯碗燃豆油,富裕家庭用烛台燃蜡烛。新中国成立后,居民普通家庭多用玻璃瓶制做煤油灯。20世纪60~70年代,少部分家庭用电石灯,农村开始用电灯。80年代,农村通电,电灯普及。
取暖器具 新中国成立前,多用火盆取暖。普通家庭用泥瓦火盆,烧碎柴草及谷糠取暖。富裕家庭多用铜铁火盆和铜火炉,烧木炭取暖。用烫壶暖被窝,富家用铜、锡质、粗磁烫壶,穷家不备烫壶。20世纪50年代,一般家庭用火盆取暖。60年代多用无烟煤炭炉取暖。70年代,用有烟囱铁炉(俗称“憋来气”)取暖。20世纪80年代,电褥子进入普通家庭,少数家庭开始安装暖气。
家用电器 20世纪50~60年代,个别家庭始有电子管收音机。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晶体管收音机。70年代末,部分家庭用上黑白电视机和电风扇。80年代,部分家庭用上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90年代,少数居民开始使用录音机、留声机。21世纪初,部分家庭使用上空调。
床上用品 新中国成立前,一般家庭夏季炕上铺草席,挂蚊帐。冬季铺草褥子,盖棉被。新中国成立初,床上用品无大改变。20世纪70年代后期,床上用品花色数量逐渐增多。20世纪80年代,尼龙蚊帐、毛毯、毛巾被、绸缎被等较为普及,羽绒被进入少数家庭。
缝纫工具 20世纪60年代以前,衣服、鞋帽、被褥等绝大部分为人工缝制。60年代,缝纫机进入少数家庭。70年代,缝纫机增多。20世纪80年代,缝纫机基本普及。
钟表 新中国成立前,座钟、挂钟只有富裕人家拥有。手表、怀表只有商人、业主、教师等少数人拥有。20世纪70年代,少数职工带上手表。80年代,座钟、挂钟、手表、电子表普及乡镇。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石英表、电子表的普及,机械手表逐渐减少。
石磨石碾 新中国成立前至20世纪60年代,石磨、石碾为主要的粮食加工工具。70年代初期,随着粉碎机、磨糊机的出现,石碾、石磨逐渐减少。20世纪80年代仅存少量石磨、石碾。
汲水工具 20世纪70年代中期前农村主要用井绳、辘轳汲水。70年代后期大多数家庭用手压机井汲水。20世纪90年代,一些经济发展快的乡村,居民已用上自来水。
三、婚嫁 丧葬
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男婚女嫁,本人皆不自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家子女有的四五岁即由父母包办缔婚,甚至“指腹为婚”。缔婚讲究门当户对,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地位。民间有“官配官、员配员、篱笆门子配篙菅”之说。一般男15岁左右、女18岁左右完婚,富家子弟有七八岁即娶妻者,妇女十五六岁就有生育者。婚龄一般是男小女大,民间有“女大三、黄金搬”之说。甚至有女方比男方大8~10岁者。穷家娶妻困难,有的付给女方“身价”(一般是高粱250斤、粗布5匹)。有的以其姐妹嫁与其妻兄弟,互相对换,称为“换亲”。三家转换成亲者,称为“转亲”。其中一家出了问题即会导致这条“婚链”的全部或局部断裂。195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主,父母对子女的婚事给以指导协助,不能强迫命令,到法定年龄男女自由结婚。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结婚家具多由女家陪送。50年代中期起,结婚家具多由男方置办。50年代末~70年代,择偶注重对方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状况,尤其政治条件具有关键意义。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注重文化条件(如知识、才能、学历等)。一般是女方对男方的要求较高较严(如要求男方高于自己的学历、职位和收入水平等),结婚家具多由男女双方共同置办。同时,旧婚仪式受到进一步冲击,出现了一些新婚仪式。有的新妇在结婚日不用送客,骑自行车去婆家成婚;有的到政府登记结婚后即回家成婚或外出旅游结婚;也有参加机关单位举办的集体婚礼。
旧时汉族婚嫁程序比较繁琐,主要有以下事项:
提亲 主要流行三种方式:一是由熟悉男女双方情况的介绍人主动为其撮合,或是受一方委托为其提亲。二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为求名正言顺,托一熟人当形式介绍人。三是由婚姻介绍机构承担提亲职能。经介绍人提亲的男女须约定时间见面。如“见面”后双方都有好感,以后则自行约会,双方互作全面、深入的了解。一般经过一定时期的交往,双方认为满意后,面见父母,征求父母的意见。
订亲 男女双方经交往建立恋爱关系,并经双方父母同意后,由男方邀请熟人主持,将女方父母约到一起举行一场宴会,男方的母亲交给未来的儿媳一份聘礼(数额不一),正式确立姻缘关系。个别地方沿袭传统的“换贴”习俗。
议婚 男女双方商议结婚时间、彩礼、嫁娶议程等。一般由双方家长、婚姻当事人交换意见,有不同意见时由介绍人从中协调,直到达成共识。结婚时间,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选定或通过生辰八字“算命术”来确定。
传笺 也称“送柬”。议婚后,先由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笺”,然后女方传回“允婚笺”。男方红笺正面书写“不揣寒微,仰攀高门”或“天地氤氳,愿结秦晋,敬修鸾简,永定婚姻”等语,背面书写“伏以仆之子××现年××岁,未聘”或“某子现年××岁,敬聘阁下某女主司中馈,叨赖玉成,敬求金诺”。女方红笺正面书写“何蒙不弃,愿结良缘”,背面书写“伏以仆之女××现年××岁,未字”或“某女现年××岁,许配阁下某子奉侍箕帛帚,肃具鸾笺,谨遵台命”。传笺后正式缔婚。
送“年命帖” 结婚前一个月,男家向女家送“年命帖”,注明结婚(俗称“过门”)日期、时辰、落轿及冠戴、坐帐方向及伴娘(俗称“送女客”)所忌属相等事项,女家即遵照办理,准备嫁妆等。
结婚 结婚分大娶、小娶两种。大娶是在婚前一日,由男方备两乘花轿,新郎坐轿到女家,当晚把新娘接来举行结婚仪式。在清末,大娶只有豪门富户才能办到,民国初期已不甚时兴。小娶即是送闺女,俗称“送亲”。结婚前一天,由男家送“催妆袄”和“蒙头红”给女方。新娘坐轿,有蓝、红、花几种,一般用红轿和花轿,富者用“八仙花轿”,穷家用蓝轿,极穷者用小车。女家夤夜为新娘束装,背入轿内,由近人(叔伯兄弟或侄辈等)襄轿,送往男家。新娘出轿后,由女方的送女客和男方的娶女客挽扶新娘徐徐前进在红毡上,称为“蹈毡”。新郎出,拜天地,行三叩礼,称“拜花堂”。新娘入洞房,揭去蒙头红,吃“下轿饭”和“过街面”。然后新娘再更衣束装一次,称为“冠戴”。冠戴后即“坐帐”。坐帐一天,不能大小便,即便酷暑炎热亦须身穿棉衣。是晚,新郎新娘共饮合卺酒(俗称“喝红酒”,又称“交杯酒”)。就寝后,一夜不熄灯,俗称“长命灯”。夜间要有人“听房”,否则门口立上扫帚。
待客 从结婚之日起三日内,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友。
搬送 结婚次日,女家把新娘搬回娘家住一宿,称“搬二日”;第三天再送回男家,称“送三日”。有的三天搬、九天送,称“搬三换九”。新娘由娘家送回后,与新郎同往祖茔祭祀,称“上喜坟”。至半月时,女家将新娘搬回,称“叫对月”,住半月再送回男家,称“送对月”。至此,婚仪始告结束,称为“大礼初成”。
丧葬 丧葬礼仪大致有如下程序:
停灵 病人生命垂危时,将其由卧房移至正庭中临时铺设的床板上,亲人日夜守护,为其送终。在病人弥留之际,由家人为其净面,穿寿衣,目视其离世。病人离世后,晚辈到院中面向西南“叫魂”,意在唤回死者灵魂,亦有讣告族人、邻里之意。随后将死者置于灵床上,摆供品,上香,点长明灯;向死者亲友报丧(有书面讣告和口头报丧两种形式),告知死者姓名和去世、入殓、出殡的时间。
入殓 将亡人尸体移入棺内,称为“入殓”。如系女亡,须经其娘家人验视后始能入殓。
守灵 院内设灵棚,以长子或长孙为首率男孝眷仆跪于灵棚内,女孝眷仆跪于棺周围,称为“守灵”。
吊孝 开吊时,亲友至灵棚祭奠,男孝眷跪叩答谢。
出殡 出殡一般在下午,出殡时,领丧的长子或长孙先摔“老盆”,在棺前引路,其余孝眷按亲等次序随于棺后。从抬棺至下葬,亲友在路旁举行祭奠仪式若干道(次),称为“路祭”。
埋葬 墓穴通常南北向。下葬后,聚土培坟。有宗祠者将亡人牌位送入宗祠。
圆坟 葬后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烧香、烧纸,谓之圆坟。
五七 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到坟地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祭祀的礼仪,一般做到五七(旧俗“五七”不过月)。
百日 死者去世后满百日这天,谓之百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
忌日 人死满一周年这天称为忌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忌日连做三年。
整个丧仪,大致如此,但因贫富不同,繁简有别,一些细节山前、山后略有差异。此外,不论丧局大小,均有以下规矩:母丧,孝子必须亲往外祖家报丧,称为“跪门”(无子者由丈夫或孙代替)。丧期内孝子必须踏着鞋不能穿上;丧期全家举哀号哭,并一日三次往土地庙“泼汤”;女婿给亡岳父母送“铭旌”(旧俗“七尺幛子八尺旌”);人死于阴历年三十者,暂时“闭丧”,过正月初二后始能发丧。
新中国建立后,丧仪逐步简化。实行火化后,亡人骨灰装入骨灰盒,经过报丧、祭奠或开追悼会即出殡,有的将骨灰盒埋于地下,有的村建骨灰堂集中存放。21世纪初,个别地方又恢复一些旧俗,如雇用吹鼓手,烧扎财,举行路祭等。
四、喜庆 禁忌
喜庆 生育 婴儿降生,俗称“添喜”。孕妇临产前,女方母亲带红糖、鸡蛋等前去探望,谓之“催生”。婴儿降生后,主人要到亲戚、朋友家中报喜。亲友邻里向产妇母子送鸡蛋、红糖、米、面、婴儿装、玩具等礼品,表示祝贺。在产妇生育第九天或第十二天,主人设宴款待亲友“吃喜面”。婴儿“满月”后,母子(女)回娘家小住一段时间,谓“住满月”。婴儿出生100天,父母给孩子穿百家衣、照百天像。婴儿一周岁时,婆家和娘家人往往还要聚会一次为孩子庆贺,摆放各种象征物品来测试孩子的兴趣,谓“抓生”,并专门给孩子照相留念。
寿诞 一般60岁以上开始为老人做寿,庆贺花甲寿诞。寿诞这天,儿女及亲朋带上礼品(蛋糕、酒、肉、保健品、衣物等)聚集到老人家里,举行丰盛的宴会,以祈老人快乐长寿。一经开寿,最忌中途停止,俗谓“不做断头生日”。父母年满66岁时,出嫁的女儿要为老人买6斤6两猪肉,谓“六十六,吃块肉”。
道喜 男子结婚,亲友送喜钱或物品,有的送贺幛,主家设宴答谢,此习至今盛行。近年来,有的送茶具、餐具或家具等。
送赂 又称添箱。女子结婚,亲友前往庆贺并赠送喜钱或衣物等,主家设宴答谢。近年有的送衣服、家具、生活用具等物。
温居 亦称“温锅”。迁居、新建房宅、分家后,亲友携带礼品前往慰问,主家设宴答谢。此习至今更普遍,有的亲友并赠以家具、生活用具或字画等。
庆典 旧时商号开业,亲友及四邻赠送礼品或贺联等,并欢宴,称为“开张志禧”,俗称“贺号”。今公司、店铺开业,普遍燃放鞭炮,摆放花篮。大型庆典仪式普遍扎置大型充气拱门、空中大型气球群加飘巨幅标语、鸣放礼炮、组织文娱演出、模特队表演、邀请军乐仪仗队表演等。
饯行 俗称“送行”或“发脚”。旧时亲友外迁或远出,携带礼品前往看望,有的还赠以路费(俗称“盘缠”),宾主欢宴,称为饯行。新中国成立后,对参军、升学、招工、调动工作等,亦举行饯行活动。登泰山前亲友前往送行欢宴称“发脚”。
接风 旧时,亲友外出返里,携带礼品前往慰问并欢宴,称为接风。登泰山返回后接风,称为“接顶”。
禁忌 禁忌俗称“忌讳”,旧时民间禁忌颇多,主要有:
大年初一不打水,不放鸡出窝,一天不扫地、不泼水。
正月里不理发,俗谓“正月剃头妨舅舅”。
阴历每月初一、初七、十五不探亲访友。
阴历每月十三日,俗谓“阳公忌”,不能外出,因十三与“失散”谐音。
一般情况下,单日和下午不探望病人。
产妇不出满月不轧碾、不推磨、不打水、不出大门。
借用别人的药锅一般不能送回,须待主人来取;如因故必须送回时,要在药锅内放些粮食。
孕妇、寡妇不能担任新娘的伴娘(俗称“送女客”)。
妇女分娩、家有病人或养蚕,在门帘左上方缀以红布条为标志,忌生人入室。
访亲探友携带礼品忌用单数。
祝寿及婚礼宴席上,忌用白公鸡和母鸡。
父母丧,百日内不理发,三年内不贴红纸对联。
给小孩命名,不能与直系亲属同音同字。
已婚女子不能在娘家过春节,住于娘家时不能与丈夫同宿。
死于异地者,尸体或棺柩不能进入家院。
吃饭时忌敲饭碗,敲饭碗意味着没饭吃。
小孩蜕掉的奶牙忌乱扔,上牙要扔到房顶上,下牙扔到烟囱内。
衣服破了或掉了扣子,忌穿在身上缝补,有“穿着缝,没人疼”的说法。若在身上缝,被缝者口中要衔一根草。
公公不能到儿媳屋里去。
小孩不能捅屋里的燕子窝,有捅了燕子窝要瞎眼的说法。
人到一百岁时只说九十九岁,忌说一百岁。
忌说七十三和八十四岁,这是人生的两个关口,谓“损头年”,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说法。
长辈的乳名晚辈不能叫。
初一下饺子时,不能拉风箱。饺子破了忌说“破了”,要说“挣了”。
妇女不准在娘家生孩子。
父母死后,子女在服孝期间,忌穿红、绿、黄等色彩鲜艳的服装。
忌吃从窗子递来的食物。
中药渣忌倒在家里,要倒在大门外。
逢年过节,忌打碎东西,若打碎要接着说句“碎碎(岁岁)平安”破解。
五、礼仪称谓
徂徕山区居民一向崇尚礼仪,民风古朴淳厚,热情好客,礼貌文明。
礼仪 古代通行跪拜礼,俗谓磕头礼。凡百姓面见官员及婚丧、拜年、祭祖、敬神等,皆行磕头礼。衙役见官长、仆人见主人、晚辈见长辈,有以右膝半跪侧身请安之俗,谓之“打千”礼。平日亲友会晤、熟人路遇则作揖为礼或拱手致意。妇女面见长辈或客人时,双手拢至右腰,同时稍曲右腿,身躯微下,上身前倾,名曰“万福”礼。1912年,民国政府废止跪拜礼,改行鞠躬礼,但仅行之于官场。民间除“打千”“万福”之礼渐废外,其余依旧。20世纪30年代,公教人员行握手礼。抗日战争时期,区内解放区逢年过节常举行团拜,互致鞠躬礼。新中国成立后,庆典礼式行鞠躬礼,民间开始行握手礼。此外,熟人相遇常招手致意或颔首示意。学生实行举手礼。跪拜礼仅见于少数丧葬仪式。
待客 每逢客至,或迎至门外,或起立出室相迎,以示热情。客人进院或入室,请客先行,让之上座,并奉以烟茶等。敬烟代为点燃,敬茶双手执壶斟至八分。客人询及父母,多起立回答示谢。留客进餐,仍请上坐,或请人作陪,主人陪坐于下。饮宴中热情向客人请酒让菜,以客人畅饮为快。用饭时,主人及陪客不先于客人吃完,更不能擅离席位。饭后用茶。客走回压礼品,亲送门外道旁,行礼话别。上述传统待客礼俗至今相袭。
社会交往 向人发问或有求于人,常先以“请”“劳驾”“借光”等为发语词以示谦恭。受助于人时道声“谢谢”“有劳”“麻烦您了”等。受人感谢时则说“别客气”“没什么”等语。需他人让路高喊“借光”以示人注意,若冒犯他人则说“对不起”,对方一般回答“没关系”。告别时互致“再见”。故知路遇,点头或招手致意。骑车逢亲友,下车趋前致意。道路狭窄或人车拥挤,一般为:行人让车马,人力车让机动车,轻车让重车。尊长、领导递赠物品,双手相接示敬。亲友来访、馈赠,“礼尚往来”,给以回访、回赠。
称谓 分书面称谓和口语称谓。前者用于书信或较严肃的场合,后者讲究内外有别。家族中称谓的书面称谓与口语、对外称谓的对应变化如下。
曾祖父、母:口语称“老老爷”或“老爷爷”“老奶奶”。
祖父、母:称“爷爷”“奶奶”。
父亲:称“爹”或“大大”“爷”,现多称“爸爸”,对外称“家父”“我父亲”。尊称他人之父为“令尊”“您父亲”,回民称“大”。
母亲:称“娘”,现多称“妈”“妈妈”,对外称“家母”“我母亲”。尊称他人之母为“令堂(慈)”“您母亲”。
兄:称“哥”“大哥”“二哥”等。
嫂:称“嫂子”“大嫂”“二嫂”等。
姐姐:称“姐”“姐姐”“大姐”“二姐”等。
弟弟:称“兄弟”,或直呼其名,对外称“舍弟”“我兄弟”。
妹妹:称“妹妹”“大妹妹”“二妹妹”等。幼时可直呼其名。
弟媳:称“兄弟媳妇”“弟妹”或直呼其名。
夫妇间:称“你”,后演为倚托式,如“孩子他爹(娘)”“××(小孩名)他爸(大大)妈(娘)”,近年多直呼其名或姓。对外谦称妻子旧为“贱内”“拙荆”“内子”,今多称“俺那口子”“俺家里”“我对象”“我爱人”等。称他人之妻为“令正”“尊夫人”“贤内助”“您爱人”。
儿子:直呼其名,对外称“犬子”“犬大”,现多称“俺大儿”“俺儿子”等。敬称他人之子为“令郎”“您儿子”等。
女儿:幼时宜呼其名,成年称学名或“大闺女”“二闺女”等。敬称他人之女为“令爱”“您闺女”等。
儿媳:称“他嫂子”“媳妇子”,今多直呼其名。
公公:随夫称呼,但不称“大大”而称“爹”“爷”,对外称“公公”。
婆婆:随夫称呼,对外称“婆婆”。
夫之兄、嫂、弟、姐、妹:随夫称呼,对外称“大伯哥”“大伯嫂”“小叔子”“大姑子”“小姑子”。
同族中称谓 书面称谓前加“族”字,如“族伯祖”“族叔祖”“族伯(叔)”“族兄(弟)”等。口语同家族称谓,一般冠以排行数字,如“大老爷”“二奶奶”“三大爷”“四叔”“五哥”“六弟”等。
亲属间称谓 至亲有的书面称谓与口语相近或相同。如“舅父”(口语称“舅”)、“舅母”(口语称“妗子”)。不同者,如书面称外祖父、母,口语为“老爷”“姥娘”,忌面称“外老爷”。直系姻亲中的长辈、同辈、晚辈皆加“表”字,如“表叔”“表哥”“表侄”,口语也有省去“表”字的。对远亲,书面带“姻”字,如“姻伯”、“姻叔”“姻侄”“姻孙”等;口语一般同直系姻亲。岳父称女婿为“贤婿”“快婿”,自称“眷生”;女婿称岳父为“泰山”“岳丈”,自称“门婿”或“子婿”,口语女婿随妻称呼,但对岳父不称“大大”而称“爷”或称“大爷(叔)”,称岳母有的称“大娘(婶子)”,对外则称“丈母爷”“丈母娘”。非直系近亲中,父之姐妹称“姑”,母之姐妹称“姨”;姑、姨之配偶称“姑夫”“姨夫”。
世交友朋间称谓 书面称谓前加“世”字,如“世兄”“世弟”等。结盟兄弟亲属加“仁”字,如“仁兄”“仁弟”“仁伯”等。今多同于家族称谓。结拜干亲者,同辈称盟兄、盟弟,对外称“干哥”“干弟”,称干同辈之父母为“爹”“娘”,当面忌称“干爹”“干娘”。学生称老师为“师长”“师尊”,自称“门生”“受业”;老师称学生为“贤契”“学棣”,自称“友生”。新中国成立后,学生一般直呼“老师”或冠以姓氏,老师对学生则直呼其名。
社会称谓 对年长者,男称“先生”,女称“太太”,年高者加“老”字,对年长又不明行辈者,常在姓下加一“翁”“老”等字。年纪约等者称“哥”“弟”“姐”“妹”,或在其称谓前面加姓,如“×哥”“×姐”,或称“老兄”“老弟”,自称“愚兄”“愚弟”。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年龄大小,多改称“老同志”“老大爷”“老大娘”“同志”等。干部、职工子女对父母的同事,男称“伯”“叔”“大爷”,女称“姨”“姑”;年老者称为“爷爷”“奶奶”。青年工人称老工人为“师傅”。近年,通称陌生工人为“师傅”“老师”者渐至流行。旧时,民众称官员为“老爷”“大人”“长官”,自称“小人”或“下民”。新中国成立后,一般互称“同志”,对担任领导职务者或称职务。
六、传统节日
元旦 公历1月1日,古谓岁首,即“一元复始”之日。据传夏代定夏历正月初一为元旦。至汉代复定元旦为正月初一,历代沿袭。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国民政府宣布改用公历纪年,定公历元月1日为元旦。夏历(农历)元旦,则改称春节。后俗称元旦为“阳历年”。是日,机关、学校等挂旗放假示庆。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多借此向往来较多的关系单位和亲朋好友寄发贺年卡、电子邮件或信息互致祝贺。居民多数阖家团聚、改善生活。
春节 俗称“大年”,旧俗从“腊八”开始准备过年所需物品,称“办年货”。腊月二十三大扫除,称“扫尘”(或称“除陈”)。年三十贴春联、挂年轴、安神位、请家堂,晚上吃“团圆饭”。除夕之夜,有的通宵不寐,称“守岁”(俗称“熬年”),家人再小酌一次,称“辞岁酒”。夜半子初,祭神、焚香烧纸放鞭炮(称“发码子”)。正月初一黎明前,吃新年第一顿水饺(一般用豆腐馅,取“都福”或“陡富”谐音)。饭后,先向“家堂”叩头、老人拜年,再走邻串户拜年。大人给小孩“压岁钱”。初一晚,送家堂。初五早晨吃水饺,称“五麻日填穷坑”。初二至十四为亲友拜贺期。家家迎客送客,互请“节酒”,并举办民间传统文娱活动。过了正月十五,春节活动始告结束。新中国成立前,富家过年极其奢侈铺张,穷家往往避债到除夕夜始能回家(旧俗除夕不逼债),有的甚至吃不上水饺,因有“富人过年,穷人过关”之说。新中国成立后,春节习俗除祭神等迷信活动大为减少外,余皆盛行,并增加贴年画、演电影、拥军优属、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和老职工等活动。“文化大革命”中,“破四旧,立四新”,设立岗卡查缴走亲探友的礼品。“农业学大寨”期间,居民“干到腊月二十九,吃了包子再下手”,春节活动甚为冷落。20世纪80年代,政通人和,物资充足,人民休养生息,春节活动丰富多彩,出现太平盛世景象。80年代中期,除夕之夜全家人聚在一起观看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守岁”成为一种新的习惯。21世纪初期,由于社会生活所需物质丰富充盈,再无须延续腊月初八以后紧张操办年货的做法;拜年方式更趋向现实化、现代化,团拜、电话拜年、短信拜年、网络拜年等逐步取代传统的拜年方式而成为一种时尚;传统的走街串门拜年基本上局限于对长辈、上级或年长体弱等群体;春节的人际往来送礼也破除只送生活物品的传统,突出时代气息,改送鲜花、工艺品、书籍等。自正月初二至十五,家家户户频繁互相走亲访友习俗,亦有增无减,成为民间最具“人情味”的节俗。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俗称“灯节”。旧俗早吃元宵,晚间饮宴,并制作面灯、纸灯、萝卜灯置于门口、路口、河边及茔墓等处,称为“上灯”。面灯以白面、黄米面或玉米面制作,要制12个或6个,每个灯上有1~12个“鼻”,分别代表各月份。居民习以灯内所出之“露水”来预卜何月雨多、何月雨少。粮食瓮上置一个蛇形灯,称“粮食精”。另制一个香油面灯给全家人照耳朵眼,称“避五毒”。20世纪90年代起,徂徕山仍然流行正月十五晚上“上灯”的习俗,即或用面粉,或用萝卜,或用白菜疙瘩(根)做成灯碗(原本以棉絮拈成芯,施以食用油,现今有的则用小蜡烛取代),先照一遍房舍的角角落落,然后摆置于门口、路口、窗口、河边等处,并延续着元宵节家家户户吃元宵的风俗。
二月二 旧俗谓“二月二,龙抬头”。民间有“打囤”(即用草木灰把宅院围一周)、吃“蝎子爪”和妇女停止纺线一天的习惯。1958年人民公社后,“打囤”已废,吃“蝎子爪”仍盛行(“蝎子爪”为黄豆煮熟晾干,油炒加盐或糖制成)。当地还流行“二月二”理发的习俗,谓之“龙抬头”,可去除晦气、带来吉祥。
寒食 清明 寒食在清明前一日。居民一般把寒食和清明统称清明节。旧俗早饭禁火,吃冷食,门楣插柳枝。清明节期间居民扫墓祭祖。新中国成立后,早饭禁火之俗已废。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常组织干部群众、学生在清明节期间集体瞻仰烈士陵墓和开展植树活动。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称“五月端午”“端午节”“端阳节”。早晨吃粽子或鸡蛋,佩带香荷包,并在门楣插桃枝和艾叶,吃糯米做成的各种粽子、煮鸡蛋,或亲戚朋友互相送粽子和鸡蛋,晚上饮宴。给儿童缝制佩带的香荷包(包以朱砂、雄黄、香料等,清香四溢、玲珑可爱)、小红辣椒等仍是民间热衷的做法。20世纪90年代起,端午粽子已打破过去传统做法而花样翻新、吃法多多,如肉粽、山药粽、莲子紫米粽、绿豆鸭蛋粽、百果粽等。此习至今盛行。
六月六 俗称“山神节”。是日在山神庙祭祀,祈祷山神监管山中野兽和坏人,保护人畜和山林。宋真宗因六月六在泰山得“天书”,故称是日为“天贶节”。过去富户雇长工者,是日放假一天,故又称“长工节”。农家有“六月六,拌炒面”之习,是日尝新麦、吃炒面。有些居民还保留喝“茶汤”(即以腊月炒米面煮成糊状饮料,谓能避暑)、设晚宴的习俗。
七月七 俗称“乞巧节”。传为牛郎织女聚会的日子。是日晚,少女在月下穿针(即七根线、七枚针),谁穿得快、穿得多,谁就乞到了灵巧。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旧称“鬼节”。旧社会,在城隍庙、土地庙放灯祭孤魂,有的居民举行家祭或扫墓。今山区部分居民仍有此习。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民间称“团圆节”。凡外出者均争取回家过节,在民间是仅次于过年的一个重大节日。节日前半月内,走亲(一般是长辈到晚辈亲戚家)访友,特别是娘家看望已婚女儿。晚间举行家宴,吃月饼和水果并赏月。此习至今盛行。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是日人们有登高之习。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将此确定为“老人节”后,成为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老年人活动的节日。随着“以人为本”“人性化”的倡导,重阳节逐步成为人们敬老爱老、尊重老人表达敬意的节日。
十月一 有祭祖扫墓之俗。居民大多遵循着十月一上坟祭祀故人的风俗习惯。
腊八 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节,是日早上喝腊八粥。因病因事许愿者,是日舍粥还愿。民间有“腊七腊八,冻死叫花”之说,故是日乞丐上门讨饭时,家家均热情施予粥饭。新中国成立后,舍粥之习已废,喝“腊八粥”仍盛行。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多用大米(或小米)、豆类、红枣、莲子、核桃仁、桂圆、花生等熬食“腊八粥”,预祝来年五谷丰登。另外,居民还保留着腊八当日用醋腌制“腊八蒜”的习俗。
小年 农历腊月二十三,也为祀灶日。举行祭灶活动,吃糖瓜、设晚宴,俗称过“小年”。节日主要活动是送“灶王爷”上天,也称“辞灶”。即日摆上糖瓜(意为用糖粘住灶王嘴)、面叶汤(意为用面片贴住灶王嘴)等,烧香叩头,以祈求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然后把旧神像揭下烧掉,再贴上新的灶神像,新中国成立后,祭灶者渐少,仍保持吃糖瓜习俗。小年打扫家居卫生、迎接春节的习俗依然在原汁原味地保留着。
七、地方节日
天宝镇樱桃节 2010年5月6日,新泰市主办、天宝镇承办的“品中华樱桃,游物华天宝”为主题的首届樱桃节开幕,至6月6日结束。至2012年,共举办樱桃节3届,时间为每年5~6月。其间,还举行名优农产品推介会、樱桃生态农业观光采摘游、樱桃节书画笔会、樱桃节摄影大赛、全省大型交友、文艺表演等活动。同时,挖掘境内旅游资源,建成以旅游路为主线,辐射周边的光华寺、梁父山、隐仙观、贵人峰等诸多旅游景点,扩大“中国樱桃第一镇”(1998年5月,天宝镇被中国农业特产委员会命名为中国樱桃第一镇)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天宝镇樱桃被古代宫廷指定为贡品,种植栽培有1000多年的历史,主要集中在该镇北部山区,所产樱桃色艳、果大、核小、味甜、肉厚,号称“江北鲜果第一枝”。2012年,天宝镇樱桃种植总面积3333.33公顷,建有樱桃冬暖大棚500多个,拥有红灯、龙冠、乌克兰、美早、岱红等8大系列、30个品种,年产量3万余吨。“年家峪”牌樱桃被评为山东省名牌农产品,并获农业部绿色产品认证,每年上市季节都有四面八方的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无影山庙会 位于岱岳区徂徕镇北约1000米。每年阴历三月三为无影山庙会,会期3天。届时商客云集,搭棚设摊,开展交易,伴以唱戏、杂耍、赛拳、对刀等文体活动。茶棚酒座,遍布山坡。游山赶会的群众熙熙攘攘,日达数万人,盛极一时。“文化大革命”期间庙被拆毁,庙会停办。2011年,徂徕镇杜家庄村村民时立国投资36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的无盐圣庙。2012年阴历三月三日,无影山庙会恢复,会期由3天改为5天。
旧县爬桥节 旧县大桥横跨汶河,连接徂徕、邱家店两镇。每年正月十六日,桥两头附近的居民自发汇集到大桥上走一走,祈盼着一年风调雨顺,平平安安。据记载,爬桥节起源于清康熙年间。旧时正月十六日早晨,境内的孙疃、桥沟、北望、宽店、曹庄、郑家庄、姬家庄等村的村民自发来到桥上聚会,从桥南走到桥北,再从桥北走回桥南,为的是把往年的晦气抛进流水,消灾祛病,长命百岁,来年好运。农村实行改革开放之后,爬桥节赋予了祝愿地增产、人长寿等新的内容。届时,邻近村组织高翘队、舞龙队、秧歌队敲锣打鼓,村民齐聚桥头,争相爬桥,尽情欢乐。
石人庙会 岱岳区徂徕镇许家庄村东立有一尊石人雕像。每年正月十六日在石人附近举办庙会,四邻八乡的村民聚此赶庙会。庙会上唱戏、杂耍、马戏、歌舞、小吃,应有尽有。“文化大革命”期间石人被毁,庙会停止。2005年,善男信女捐资重立石人神像,庙会随之恢复。
西庄庙会 此庙位于徂徕山北,玉皇山以南,西临金猪山,东濒桃河。每年正月十六、六月初一为庙会,后发展扩大到白石岑道庙。1940年5月,西庄庙被日本侵略者烧毁,并强令村民将庙拆掉。拆庙前,庙会每年正月十六、六月初一开始,会期4天,有大戏助兴、马戏团玩杂耍、外地娱乐团体等,泰安、新泰、莱芜等地的善男信女坐轿、骑马、步行,从四面八方络绎不绝涌向白石岺赶庙会,祈神求福,消病去灾,每年约有1万余人前来拜神祈祷或从事经商娱乐。2010年,化马湾乡西庄村委和村民刘均科共同投资50余万元,按原来的样式重修大殿及院落。至2012年,每年的正月十六、六月初一的庙会会期延至10余天,从早到晚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赶会的人群络绎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