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革命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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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革命遗址,位于岱岳区徂徕镇寺河村。北纬36°5′10″,东经117°17′44″。海拔300米。抗日战争时期革命遗址。
寺河村处于徂徕山北麓山区,坐落在珂珞山水库东侧,三面为崇山峻岭,山深林密,地势偏远,易于隐蔽。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中共泰安县委机关的办公常驻地。
1927年8月,中共山东省执行委员会派马守愚在泰安县东向镇小学秘密建立中共泰安县委。1927年9月,将中共泰安县委改建为中共泰(安)莱(芜)新(泰)区委(简称中共泰莱县委)。不久,中共泰莱县委遭到国民党严重破坏,停止活动。
1937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派鲁宝琪在泰安联系党员群众,开展抗日活动,建立中共泰安临时县委。10月中旬,省委迁来泰安,将泰安临时县委改建为正式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工作部、社会部、统战部、民运部。鲁宝珙为第一任中共泰安县委书记。由于当时处于日本侵略军大举进攻和国民党反动派“攘外必先安内”、残酷镇压共产党人的白色恐怖之中,中共党组织当时只能秘密进行活动,县委机关经常在山区偏僻地带活动,位于徂徕山深处的寺河村地理位置有利,群众基础又好,是中共泰安县委机关人员的常驻地。
1938年1月1日,中共泰安县委成员与全县100多名党员和抗日积极分子,参加了徂徕山武装起义和泰西武装起义,随军战斗,泰安县委不复存在。5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党中央关于创建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指示,重建了中共泰安县委。1942年7月,徂徕山抗日根据地遭日军严重破坏,泰安县委除留少数人员就地坚持斗争外,其余均转移到莲花山。9月,中共泰安(南)地委将原泰安县委改建为徂徕山工委。1945年10月,徂徕山工委改组为泰安县委。1948年秋,中共泰安县委迁入泰安城内办公。
寺河革命遗址,现存三处:一是曾作为中共泰安县委机关办公使用的方形院民宅,大门朝西。当时院北面有石基草房4间,房屋石基长14.3米,宽5.24米。房屋上部于20世纪80年代翻盖,但原石墙基未换。现在其后墙处可见高约40厘米的旧石房基,为抗日战争时房屋遗存。二是距宅房东北角1米多处的摩崖题刻,上刻“泰安县委遗址”。三是房北边另有一片黑色巨石光梁,上刻“瞭敌台”3个大字。以上石刻均为新中国成立后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