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重修岱庙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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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重修岱庙碑,位于岱庙天贶殿露台前偏西。东经117°07′29.3″,北纬36°11′39.6″。清康熙十七年(l678)立。
康熙重修岱庙碑高5.93米,宽1.53米,厚0.48米。螭首龟趺形制。碑阳文13行,满行64字,凡479字,字径0.04米,碑刻字为正书。碑文由当时的山东布政使施天裔(清泰安人,顺治初年任睢州知州,累迁山东左布政使,康熙二十二年(1683)升任广西巡抚,其在山东任上除主持整修岱庙外,还曾主修《山东通志》。清圣祖为了表彰其政绩,在其故里施家结庄树立牌坊和御碑)撰书,其主要内容概述了东岳庙的历史沿革、重修原因和重修工程的时间(历时10年)等。碑正面额篆“皇清重修岱庙碑记”2行8字,字径l5厘米。碑阴刻“重修岱庙履历记事”25行,满行50字,字径3厘米,由重修岱庙工程的具体负责人、泰安武举张所存(清泰安人,顺治十四年武举,为人颇具办事才能,省城有大役,皆所存主持其事,泰山的各项工程亦多由其经办,卒后被追认为怀远将军)撰文,张悦、于时化书丹。碑文详尽记述了当时岳庙具体的残损状况、重修所用材料及采购方式、以及整个重修的工程量等情况。
康熙重修岱庙碑是泰山现存记事最为详细的古代碑刻之一,其对重修岱庙的十年经过,包括用料、采买和运输、植树数目逐一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记录,是研究岱庙兴废沿革的宝贵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