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重修宣圣庙碑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9&A=13&rec=555&run=13

大定重修宣圣庙碑,全称“大定重修宣圣庙记”,位于岱庙院东御座大门外南侧。东经117°07′31.7″,北纬36°11′39.3″。金大定二十三年(1183)四月刻立。此碑原立于泰安城内文庙泮桥西侧,1973年移置现址。
大定重修宣圣庙碑高2.37米,宽0.82米,厚0.25米。碑阳文30行,满行69字,凡1283字,字径2厘米。正书。额篆“大定重修宣圣庙记”4行8字,字径l6厘米。
大定重修宣圣庙碑虽然铭文已残缺过半,但碑刻文辞雅丽,所记事实对研究当地历史有一定资料参考价值。如铭文记述“亡宋开宝五年徙乾封县于此,大中祥符元年改曰奉符,废齐阜昌之初改为军曰泰安,本朝开国六十有八年升之为州”,对研究泰安的历史沿革有着重要史料参考价值。铭文还极力推崇子思、孟子“学者当以道为事”、“以神为道之极”,说荀子“以圣为道之极”,是其“学之浅不足以知其深”;也不乏“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之类的说教,这些对于研究金代的思想史和古代哲学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