娲皇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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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皇殿,亦称娲皇庙,位于肥城市湖屯镇吕仙村东北小泰山后的山半腰处。东经116°35′,北纬36°17′。1989年12月肥城市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娲皇是人类的始祖女神,在民间多建女娲庙、人祖庙,有些娘娘庙也供女娲,成为民间求子之神。娲皇殿创建年代无考。据清光绪《肥城县志》记载:“娲皇庙,在陶山小泰山北……。”现存锥形顶建筑3间,全石结构,坐北朝南,东西宽11米,高3.1米,进深4.4米,建筑面积49平方米。每间屋都单独辟门,单独有锥形顶。殿顶用石板缩砌而成,外用沙灰抹平,内顶中石刻花朵、鱼图案。中间一间门口上方刻“娲皇殿”三字,左刻“大清同治拾壹年”,右刻“申署月立”,内供娲皇。东边一间供“文昌”。“文昌”本星名,亦称“文曲星”,主大贵,后被道教尊为主宰功名禄位的神。西边一间供奉“山神”。现神像是后人重塑的。整个建筑保存完好。
殿前立有一刻石,载“小泰山,白果树下女娲祠”字样,刻于中华民国11年9月(公元1922年),其南侧面还刻有吕祖训语“东离洞门四丈长,乱石以下藏古方。百年青春三代远,而今可在泰谷嶂”。殿前原有白果树一株,粗数围,直径3米,世所罕见,新中国建立后被伐掉。
当地民间传说三月十五日为娲皇生日,历史上人们习惯在这天举办娲皇庙会。至今这一习俗已无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