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灵阳宫遗址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历史文化遗迹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3/article/3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13/article/3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灵阳宫遗址,位于岱岳区房村镇北滕村东北方向700米处,东有泰安至房村的一级公路,西北近临牟汶河。东经117°8′01″,北纬35°57′40″,海拔101米。元代建筑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民国《重修泰安县志》卷二《舆地志建置》载:“灵阳宫,在大汶口南滕村,距城六十三里,久废,有元代至元二年碑。”
灵阳宫,创建年代无考。金季兵革,倾毁殆尽。元朝至元二十六年(1289)全真道士袁道彝主持此观,重建宫宇,先后建成三清殿等,总计百十余楹。明清渐废,后毁损,灵阳宫址基逐渐被埋于沙土中,遂湮灭。
遗址于“文化大革命”中取沙时发现。基址全被埋在沙土里,面积约6000平方米。现遗存有:石臼;元朝(后)至元二年(1336)《重修灵阳宫记碑》(稍残);“万胜灵阳宫碑”碑螭首与龟趺碑座;7根八棱石柱,每根长2.90米、周长2米。
灵阳宫遗址,1996年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北到房村镇仔猪市场,南到北滕村果园,西到房村镇养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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