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重修泰安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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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重修泰安县志》,葛延瑛修,孟昭章等纂。民国十五年始修,民国18年(1929)秋毕工,由泰安县志局铅印,14册,线装。葛延瑛,吴元录监修,孟昭章等32人参与编纂。
清道光八年(1828),泰安知县徐宗干主持重修《泰安县志》。直到20世纪初,泰安地方志纂修未有续篇。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学部周知各地编修乡土志,始有《泰安县乡土志》刊行。缘乡土志成例,该志篇幅内容受限,虽记载有少量实业等新内容,但垂90年史迹缺略不载,无法反映物换星移的巨大变迁。
1925年春,泰安人卢衍庆与河北任所归来的孟昭章等同好商定续修泰安县志,因距上次修志年代久远,材料匮乏,便按区派采访员分类调查收集编写资料,并于是年端午节开局。由孟昭章发凡起例,拟延请赵尔巽为总纂。当年秋,孟昭章归河北省任所,1926年病故。赵尔巽亦于是年秋谢世。卢衍庆与门人将所撰志稿呈交。作者风流云散,已完成的大部分志稿束之高阁。1928年夏,在葛延瑛、李玉章的催促下,卢衍庆复又担纲将志稿“阙略者补之,不全者更之”,最终杀青,由县志局铅印线装本,2函14册。
其县志一改传统之编排体例,“括为舆地、政教、人物,而附之以艺文”。舆地志分为:山水、建置、胜概三个方面。政教志分为:财赋、民治、实业、教育、交通、救恤、武备、礼俗、乐章、官吏十个方面。人物志分为:选举、书贤、烈女、方外四个方面。艺文志分为选著、金石二个方面。《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此县志:“是志体例,实为地方志学之一进步。因其纲举目张,名简事详。”“作者能见时代之变迁而知所注意。洵地志中之杰构矣。”该县志较全面地记载了民国时期重要的政治、经济、交通、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为研究民国时期的历史提供了可靠翔实的资料。是书前有民国17年卢衍庆撰写的序言。
县志监修为举人葛延瑛(云庵)、岁贡吴元禄,分纂兼起例为举人孟昭章,分纂兼校对为举人卢衍庆,分纂庠生王连儒、王价藩、岁贡刘宝符。其他参修者和采访员25人,其中庠生9人、师范毕业生5人、廪生3人、拔贡1人、中学毕业生2人、法政毕业生2人、区长1人、乡长1人、参议员1人。从参修人员的出身可以看出由帝制到共和转换时期新旧交替的特点。
监修葛延瑛(1857—1928),号芸庵,肥城东江庄人,泰安名宦。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举人。历任山东省参议员,泰安县财政处长等职。任参议员时,曾顺从民意,不畏强暴,弹劾贪官县长冯如骥;同时,他热心收集地方文献,与赵新儒考察经石峪,挖出被土石所掩刻石数十字。民国15年由其领衔重修县志。葛氏为人正直,一生以“不做大事,不做大官”自勉。卒后著名教育家蔡元培为其题写墓碑。
分纂孟昭章,字孝正,前省庄人,清末举人,民国时历任直隶、唐县、正定、安国等地县知事,秉公执法,深受爱戴。民国5年(1916),北京总统府曾颁发其“稼禾章”予以嘉奖。孟氏自幼好学,勤于著述,有《峄山草稿》、《人学篇》等行世。
《重修泰安县志》从义理、结体到内容与旧志相较有质的变化。孟昭章手定《县志分立门目则例》将三者阐发无遗:“今之善为治者则在于振导自治,发扬民生,不如此不足为良吏也,方志之修亦然。在昔帝制之世,期于宣上德意,颂扬得体而已。若当民政时代仍主故常而不知启迪新机,何裨于实用?更何足与于著作之林?泰安县志之修创始于明,再续于胜清,博赡典雅,阙漏无多。然检其旨趣,亦适成为帝制时代之县志而已,按之于今,体例未合。今兹之修,要当以质实详明,裨补实用为主。刊落浮词,不必详者不详也;导扬新机,不可略者弗略也。孟子言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西哲亦言立国三要素:土地、人民、主权。今采其意为编纂之根据,括为舆地、政教、人物,而附之以艺文,共为四志,于各志中分门别目,力祛浮夸,务求切实,要期合于现代潮流,适成为民国县志而后已……”
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方志馆存有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