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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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史》,分七册,共十八卷,明代查志隆编著。明万历十五年(1587)由盐运司刊行,续道藏本;清顺治十一年(1654)傅应星重刊,康熙三十八年(1699)又作了第二次补刻。为七册线装版本。
本书是继明嘉靖年间汪子卿编《泰山志》之后的又一部大型堪称完备的泰山专志。山东监察御史毛在、礼部右侍郎翰林院侍读学士于慎行等撰序。全书十八卷依次包括考三:卷一图考、卷二星野考、卷三形胜考;表二:卷四山水表、卷五疆域表;纪四:卷六狩典纪、卷七望典纪、卷八遗迹纪、卷九至十灵宇纪;志五:卷十一宫室志、卷十二物产志、卷十三香税志、卷十四灾祥志、卷十五至十八登览志。《岱史》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香税志中记载了当时泰山香税的设置和管理情况,是研究泰山经济史的重要史料;又如山水表中收录了泰山自然实体、名胜古迹共二百余处,对泰山地名和历史文化的研究颇有价值。后世有关泰山的著述也多征引此书,因此,《岱史》在泰山文化学术史上具有较大影响。但此书也存在许多突出的缺陷和失误,如在编排上,清代学者聂学文评价此书曰:“分类杂陈,率多挂漏,未称完备”(《泰山道里记》聂学文跋)。再如书中将泰山山水分为山、石、峰、岭、洞、岩、坊、泉、池等二十一类,一一列表,强为割裂,不仅破坏了山水的整体性,而且还使读者无所适从。明崇祯元年(1628),历城人刘敕曾将此书改订为十六卷刊行。清顺治十一年(1654),山东右布政使张缙彦还对查氏原书作了增订,仍为十八卷。1992年,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今人马铭初、严承飞的校注本。
《续修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中国丛书综录》《道藏举要》《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等史书典籍,对《岱史》均有著录。《续修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提要称:“是书卷前载《岱史》公移,结衔山东都转运盐使司浜乐分司同知查志隆,盖奉钦差巡按直隶等处监察御史谭耀檄令补续旧志,旁搜遐考,纂辑成编。”本书清代曾被列入禁毁书目,《清代禁毁书目·补遗》谓:“《岱史》系明万历间查志隆撰,天启间(所记有误,应为清顺治十一年)张缙彦重修,内载王在晋祭文,语殊悖妄,泰山志书诸家别本尚多,不藉此本以考证,应请销毁。”王在晋站在明朝的立场上,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撰写的一篇《告岳文》中,曾斥骂清太祖,寄希望于泰山神,故被认为大逆不道,“语殊悖妄”。现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原刻本,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藏复制本。
查志隆,字鸣治,明代海宁(今浙江海宁)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官至山东左布政使参议。查氏在盐运任上受山东监察御史谭耀之命编撰《岱史》。另还著有《山东盐法志》等书。
张缙彦,字坦公,明代新郑(今河南新郑)人。明崇祯进士。累官兵部尚书。入清官至工部侍郎。另有《依水园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