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庄东周墓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9&A=13&rec=225&run=13

周家庄东周墓群,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周家庄村,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状,北距金斗山约2公里,东至平阳河约2公里;南北长300多米、东西宽150多米,面积约5公顷;东经117°44′53″,北纬35°56′20″,海拔218米。东周时期的墓葬群。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周家庄建设居民楼时发现该东周墓群。2003年3~5月,山东省文物考占研究所和新泰市博物馆对周家庄扩建居民楼占地范围进行了重点勘探,并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现墓葬66座。从已发掘的墓葬中出土青铜器、陶器、骨器、玉器、铁器等文物1600余件(组)。这次考古发掘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重要考古新发现。2007年,在相同位置建居民楼时又发现3座东周墓,随之再次发掘。两次发掘共发现墓葬69座,出土文物2000余件(组)。
周家庄墓地发掘区约1公顷,位于整个墓地的中北部。墓葬皆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式(其中M1带甲字形墓道),排列集中并且有规律,基本不见叠压或打破关系(除4座残墓叠压在下层墓葬之上年代不确定)。墓葬中人体头向北(6~30度)者约占58%,头向东(96~115度)者约占41%,仅1座墓中头向南。依据墓室面积可以将墓葬分为5类:30平方米以上者1座,15~30平方米者8座,10~15平方米者10座,6~10平方米者26座,6平方米以下者24座。墓葬多有熟土二层台,其上随葬车、狗、陶器等;3座墓设有壁龛,14座墓设有腰坑、脚坑或头坑(脚部和头部掘小坑),随葬小狗;部分墓葬有边箱、头箱或脚箱。葬具均为棺椁,其中60座墓为一棺一椁,9座墓为一棺;椁多出角,大型墓椁底设枕木,椁四周多施青膏泥。人骨架保存较好,绝大部分为仰身直肢,个别为屈肢葬,少数骨架周围见朱砂,个别口含海贝,流行殉狗,椁顶殉葬大狗,小狗则随葬于腰坑、脚坑或头坑;棺椁间多见动物的腿骨、肋骨、肩胛骨,陶器和铜器内也常见动物骨骼,应是随葬动物牲肉的反映。
墓葬随葬器丰富,有青铜器、陶器、骨器、玉器、蚌器、石器、铁器、漆木器等。3座墓随葬有4辆车,车放置于椁顶部,保存较差;车均为独辕车,主要由横、轭、辕、舆和轮组成;舆为圆角长方形,长约120厘米、宽约110厘米;车轮直径约120厘米、牙高约6厘米,辐26条,每条长约49厘米;辕长240厘米、横长约110厘米;轭高约40厘米。青铜器700余件,其中礼器150件、兵器300余件,另外还有车马器、乐器、杂器等。陶器数量较多,有多种组合,主要器形有陶鬲、盖豆、罐、觯、鼎、浅盘豆、壶、簋、敦、笾、盘及禽兽俑等,其中以彩绘礼器和素面陶鬲的发现较为重要。骨器数量最多,基本为生活用品和佩饰品,主要有马镳、盒、梳、笄、簪和珠、贝等串饰,其中以骨贝串饰最多,以梳子、管状带盖小盒、笄和簪制作最精美。玉器见少量玉片饰,另有水晶和玛瑙饰件。蚌器主要有穿孔蚌条饰件和大量小珠子。另有3件圭形穿孔石器,1件铲形铁器。漆器无一成形,仅见漆皮。
根据随葬品的组合及其出土文物的特征分析,这批墓葬年代大致在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根据墓葬结构(流行腰坑等)、随葬器组合(如偶数组合)及其特征(如随葬素面陶鬲等)、葬俗(如流行殉狗等),周家庄东周墓葬群应属齐文化墓葬体系。
周家庄墓葬出土兵器300余件,可以明显地分为两类,其中一类铸造精美,含铅高,硬度大,锋利逼人,没有锈迹,剑首为细密螺旋纹,有的剑身饰暗网格纹,这类兵器数量约占1/3,明显有吴国兵器的特征。又M11号墓出土的剑铸有铭文14字,为:“攻吾王姑发者反之子通自乍元用”,经山东省考古队考证,此剑应是吴王诸樊的儿子“通”的剑,称为“王子通剑”,M11号墓主人可能是伍子胥的儿子(在齐国改名为王孙氏),剑是吴王阖闾赐给伍子胥,伍子胥又交给儿子王孙氏的。据历史记载:齐国和吴国在春秋末期曾发生过“艾陵之战”,周家庄东周墓葬所发现的大量吴国兵器,为研究艾陵之战的地点在新泰市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周家庄东周墓葬的发掘,对于研究齐国文化、尤其齐国争霸称雄的历史、齐国与吴国关系、齐国与鲁国关系、山东地区春秋战国的墓葬制度、吴国兵器制作工艺等学术课题,均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周家庄东周墓群,2006年12月7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遗址北部为配合城市住宅工程建设,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已建设为居民楼;遗址西部仍为一家工厂占压,其余大部分现保护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