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关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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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城遗址,位于岱岳区房村镇南阳关村北。北纬36°0′17″,东经117°12′45″,海拔109米。汉代文化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民国《重修泰安县志》卷一《舆地志疆域》载:“阳关城,县东南六十里。《左传》:襄公十七年,‘逆贼纥自阳关’,即此。今为阳关村。《水经注》:‘汶水西南径阳关故城西,本钜平县之阳关亭矣。’又云:‘淄水又西,径阳关城南,西流注于汶。’”这里的“汶水”即为“五汶汇于大汶河”的上支牟汶河,“淄水”即五汶之一自东而西流的柴汶河。
阳关城遗址,1956年文物普查时发现。遗址面积6公顷,东到北阳关村,再东是泰安至良庄公路;南0.5公里处为茅茨河,是一条时令河;西靠泰安至宁阳华丰公路,再西一公里为自东北而西南流的牟汶河;北到北阳关村与涝坡村交界处。在遗址的东部,有一条生产道路南北穿过,文化层堆积厚度约为2~3.4米,采集标本有汉代绳纹陶片、太阳纹饰砖块等。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地群众在搞农田基本建设时,曾发现汉代的太阳纹饰砖块和汉代绳纹陶片。这里原有汉代石碑,“文化大革命”时被毁。据当地群众说还曾出土盔甲、铜箭头、铜锤等文物。相传东汉刘秀走“南阳”,指的就是该城。
1957年7月4日,泰安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应保护文物古迹。1996年6月,郊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