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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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遗址,古代为龙乡城,位于岱岳区房村镇乡城村北约500米处。遗址西约400米为柴汶河,遗址东约100米是南北方向的生产路。北纬35°55′57″,东经117°10′40″,海拔106米。汉代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乾隆《泰安府志》卷四《古迹》载:“龙乡城,县东南五十里。《左传》:‘成公二年,齐围龙。’杜注:‘鲁邑,在博县西南。’《水经》:‘汶水西迳龙乡故城南。’今大汶口东十余里,有城基,俗曰乡城是也。”《泰安府志》卷五《封建志》载:“龙乡侯徐防,安帝(刘祜,公元107-126年在位)时以定策功封。”民国《重修泰安县志》卷一《舆地志疆域·沿革》载:“龙乡侯,徐防,沛国铚人,安帝初,以定策封。”龙乡城,春秋时已建,汉安帝时封沛国铚人徐防为龙乡侯,龙乡城为徐防的封邑。
古时,城北有乡城岭,原叫古龙岭。古龙城位于岭南,故名龙乡城。
乡城遗址南北长150米,东西宽80米,遗址面积1.2公顷,地表2米以下为文化层,堆积厚约2~4米。
20世纪70年代,当地农民在乡城遗址上平整土地时,发现古乡城的城墙墙基,南北长150米,底部宽约8米,顶部宽约6米,高约2米。同时发现了一些红烧土块、汉代灰色绳纹陶片、盆、罐口沿等。
1989年,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为县级文物遗址。1996年6月,郊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乡城遗址现为桑园、蔬菜大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