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高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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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高城遗址,位于岱岳区范镇岔河行政村所属的故县村。北纬36°12′13″,东经117°19′45″,海拔142米。商周至隋代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水经注》载:“汶水出太山莱芜县原山西南,过嬴县南……又东南过奉高县北。奉高县,汉武帝元封元年立,以奉太山,郡治也。”汶水有五:“牟、嬴、石、泮、柴”,古代都称为“汶水”。这里记载的“汶水”,当是奉高城遗址所在地故县村东面自北而南流的嬴汶河。
该遗址东西长800米,南北宽600米,面积48公顷。其北靠泰莱公路,南依泰莱高速公路,又南毗岔河村。其东侧有自东北向西南流淌的瀛汶河,西侧有自东北向东南流淌的石汶河,遗址南面又有自东而西南的牟汶河。遗址就处于两河汇于牟汶交汇处以北的三角高地之间。
遗址为古代奉高县治及其上属泰山郡治故城。乾隆《泰安府志》卷二《方域》载:“泰安县……秦属齐郡。汉为博、赢、奉高三县地,属泰山郡,治奉高。东汉及晋、南宋因之,北魏改博曰博平,与奉高仍属泰山郡,治博平,赢县废。隋改博平曰博城,属鲁郡。开皇六年改奉高曰岱山,大业初省岱山入博城。”汉代泰山郡治所由博移奉高,泰山郡从西汉建立一直延续至北魏,隋后改为鲁郡、泰安州、泰安府。奉高城作为泰山郡治、奉高、岱山县治,从西汉延续至隋朝大业(605-617)初年,历时七百多年。
汉魏时的奉高城,四周有城墙围护,城内楼阁廊宇,气势磅礴,布局严密协调。西城门有3层,分别有哼哈二将、四大天王镇守,塑像逼真,造型优美。城南有“金神庙”,城北有“三教堂”(祀老子、孔子、释迦)。各种泥塑神佛上百个,有十八罗汉、二十八宿等。每逢初一、十五,四方乡民前往祈祷者络绎不绝。城内店铺林立,人口稠密,为泰山郡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南北朝时,奉高城历经变乱,屡遭战火而衰落。公元605年,隋炀帝迁奉高入博。后奉高城改名“玉注镇”,再后来又改名为故县村。随着岁月流逝,故县的昔日繁华面貌已不复存在。
奉高城遗址于1956年发现。1957年7月4日,泰安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应保护文物古迹。1979年,泰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6月,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地表曾出土商周陶鬲等器物残片。其村庄地表以下文化层中商周遗物丰富,发现有多处石台基,现在地表之下15厘米处存有一对石门枕,南北相距2.4米。石门枕东西长70厘米,南北宽35厘米,厚78厘米,门框心长17厘米,宽8厘米,门转心直径9厘米。据考古专家按其宽度推测,可能为奉高故城的掖门或旁门。还发现汉代瓦当两片,一片饰云纹,一片饰双马。该遗址西部现基本被故县村占压,保存状况良好。
奉高城遗址,另一说此处为“嬴县故城遗址”或“嬴城遗址”。但是,《山东省志·泰山志·古城遗址》已载明:莱芜市“城子县遗址,即汉嬴城”。“嬴县故城遗址”或“嬴城遗址”,应在嬴汶河上游的莱芜市城子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