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西皋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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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西皋遗址,位于宁阳县鹤山乡沈西皋村西北。东经116°41′46.7″,北纬35°53′59″。距县城21公里处。该遗址居于琵琶山东麓大汶河南岸的高台地上,属新石器时代遗址。1994年3月1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遗址高出大汶河河道六、七米,呈东南西北的狭长地带,面积约1.4公顷。遗址断崖壁上暴露出直径1~1.5米的灰坑10多个,土呈灰色,最深处约5米,群众俗称“灰包地”。整个遗址文化层厚1~5米不等,曾出土有龙山文化时期的黑陶杯和灰褐色陶纺轮等,另还有商周时期的灰褐陶、红褐陶鬲、灰陶盆、灰陶豆、灰褐夹沙陶鼎等。该遗址因濒临大汶河,现已被河水浸蚀掉10多米,损毁比较严重。其遗址对于研究宁阳境内龙山文化至商周时代的发展史具有重要价值,1979年被宁阳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11月,在该遗址东1.5公里处的汶河上,国家投资680万元建设了长445米(主桥325米、引桥120米)、宽7米的大中皋大桥,2004年6月竣工通车,此举为今后对沈西皋遗址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